2012年貨運代理考試資料: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保障的損失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1-14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保障的損失
按照損失的程度,海運保險貨物的損失可分為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兩大類。
1.全部損失(TotalLoss)
全部損失簡稱全損,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保險貨物全部滅失或可視同全部滅失的損害。關于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保險貨物的全損,一般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一張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的全損;
(2)一張保險單中包括數類貨物,每一類貨物分別列明數量和保險金額時,其中每一類貨物的全損;
(3)在裝卸過程中一整件貨物的全損;
(4)在使用駁船裝運貨物時,一條駁船所裝運貨物的全損。
全部損失可進一步分為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
(1)實際全損(ActualTotalLoss),也稱絕對全損(AbsoluteTotalLoss)。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后滅失,或者受到嚴重損壞完全失去原有形體、效用,或者不能再歸被保險人所有。構成實際全損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保險標的滅失。例如保險貨物被大火焚燒,全部燒成灰燼。
②保險標的受損嚴重,已完全喪失原有的形態和使用價值。例如水泥被海水浸濕后結成硬塊而失去原有的屬性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