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貨運代理資格考試輔導:海運代理基本流程概述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2-08-06
一、進口單據:
1、收貨人向貨代提供進口全套單據;貨代查清此貨物由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2、進口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一般貿易)。
3、貨代提前聯系場站并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換單:
1、貨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確認該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船,必須確認二程船名。
2、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如果電報放貨,可帶電報放貨的傳真件與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注:“背書正本提單”兩種形式:
(1)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訂艙人”,則由發貨人背書;
(2)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真正的收貨人,則需收貨人背書。
三、報檢:
檢驗檢疫局根據“商品編碼”中的監管條件,確認此票貨是否要做商檢。
四、報關(清關)
1、外貿公司負責清關
2、報關資料包括:帶背書正本提單/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小提單
3、海關:
(1)通關時間:一個工作日以內
(2)特殊貨物:二到三個工作日
(3)查驗:a,技術查驗:依據單據以及具體貨物決定是否查驗;b:隨機查驗:海關放行科放行后,電腦自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