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跟單員《基礎理論》考點總結(47)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21
-形式發票:
買方為了向其本國當局申請進口許可證或核批外匯,在未成交前要求出口方將擬出售成交的商品名稱,規格,價格等條件開立的一份參考性發票。這種發票在成交后不能代替正式發票使用,對雙方都無最終約束力。為了區別于正式發票,它必須明顯表明“形式發票”字樣。形式發票上一般要顯示訂單的相關信息。(收貨人,合同號,形式發票號,開出日期)。產品信息(品名,數量,價格,交貨期)。合同條款(價格條款,付款方法)。此外,提供我們的銀行資料以便客戶開證或匯款。
注意幾點:
1.單價條款要明確(FOB,CFR,CIF)
2.交期要明確
3.付款條件要明確(LC,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