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咨詢概論分析復習重點8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11-20
工程咨詢服務招標
一、招標程序(了解)
工程咨詢招投標就是對項目工程咨詢服務進行招投標,其過程大致可分以下幾個步驟:
(1)編制工作大綱。
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目標、工作范圍、咨詢工作的工作進度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及其他應說明的事項等。
(2)發布招標公告
(3)編制和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4)資格預審,篩選部分有條件的公司,制成短名單
(5)制定評選方法和標準,發售招標文件
(6)接受投標文件
(7)公開開標,。
(8)評標(評標委員會對技術建議書等進行評價)、定標
(9)合同談判與簽約。
典型題目:
[2006年真題]按國際慣例,以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工程咨詢公司的步驟不包括()。
A.編制工作大綱 B.刊登招標公告 C.標前會議D.評價建議書
答案:C
二、招標文件
公開招標方式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委托服務范圍、擬簽訂的合同條款以及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一)招標公告(熟悉)
在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內容包含:
(1)招標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2)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
(3)招標項目實施地點和咨詢服務期限;
(4)對投標人的資格和能力要求;
(5)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方法及收費標準;
(6)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項。
注:除了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后不得無故終止招標。
(二)投標人須知(熟悉)
是指導投標人如何進行投標的重要文
2.包含內容
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投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實地考察、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以及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等相關規定。
注:(1)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需提交授權書和共同投標協議。且聯合體各方不允許再單獨以自己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投同一個標。
(2)如果招標人或其代理機構需要對已經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則應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并將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典型題目:
【2008年真題】由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參加工程投標的,聯合體各方應指定牽頭人,并向招標人提交由聯合體所有成員簽署的()。
A.授權書和聯合體章程
B.授權書和共同投標協議
C.授權書和股份制協議
D.投標書及其附錄
【答案】B
(三)委托服務范圍(了解)
也稱“職責范圍”,是雇主要求咨詢單位完成的咨詢任務的詳細說明文件。
(四)合同條件(熟悉)
1.合同樣本選擇
選用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編制的標準格式,或者選用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有關行業協會編制的行業協會編制的合同示范文本。
2.“通用條件”包括內容(9項)
(1)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及解釋;
(2)咨詢工程師的義務:服務范圍,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行使職權的條款;
(3)客戶的義務:提供為完成任務所需的資料,設備設施和人員支持的資料;
(4)職員:關于咨詢專家和客戶支持人員、各方代表,以及人員更換的條款;
(5)責任和保險:關于雙方的責任、賠償與保險的條款;
(6)協議的開始執行、完成、變更與終止的條款;
(7)有關支付的條款;
(8)一般規定:關于協議書的語言、遵循的法律、轉讓和分包、版權、專利等條款;
(9)爭端的解決:對于損失或損害引起的索賠與仲裁的條款。
典型題目:
[2008年真題]FIDIC《客戶/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文本中,“通用條件”的“一般規定”條款不包括()等內容。
A.遵循的法律
B.版權與專利
C.轉讓和分包
D.雙方的責任
[答案]D【注】07年考過同類型題。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