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考前復習重點記錄(21)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0 09:28:41
數量機動幅度
數量機動幅度是指賣方可以按買賣雙方約定某一具體數量多交或少交若干的幅度。規定數量機動幅度的方法有兩個:“溢短裝條款”或“約”數。
所謂溢短裝條款,就是允許交貨時可多交或少交一定比例的數量。這個“數”一般由賣方決定,但在以FOB術語出口時,也可以由買方決定。
在合同數量前加“約”字,也可使具體交貨數量作適當機動。但國際上對“約”沒有一個統一解釋,買賣雙方必須事先講明,規定這個“約”數等于多少,防止萬一發生糾紛。
在合同中的數量沒有機動幅度時,《公約》中關于賣方多交數量的規定是:買方不能拒收合同中規定的數量,但可以拒收多交部分的數量,也可以收取多交的數量,或者收取部分多交的數量。《公約》中關于賣方少交數量的規定是:賣方短交貨物,買方不能宣布合同無效,但可以要求賣方補交并要求賠償,賣方交不出貨物,買方可以宣布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