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期貨資格考試法律法規記憶要點輔導4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4
十、風險監管指標
1、期貨公司:
① 凈資本不低于1500萬
凈資本不低于客戶權益的 6%
凈資本除營業部家數不低于 300萬
凈資本/凈資產不低于 40%
流動資產/流動資本不低于 100%
負債/凈資產不高于 150%
②期貨公司委托其他機構從事IB的,凈資本不低于 3000萬
從事交易結算業務的,凈資本不得低于 4500萬
從事全面結算業務的,凈資本不得低于 ①9000萬;②客戶權益總額的6%
③發生重大事項應報告,重大事項是導致凈資產變動10%以上的
十一、IB業務(中間介紹業務)
1、證券公司的條件:
① 申請前6個月的下列指標合規:
凈資本不低于12億;流動資產不低于流動負債150%;對外擔保和或有負債不高于凈資產的10%;
凈資本不低于凈資產的70%
②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2個月風險監管指標符合規定。
③從業人員,總部至少5人。營業部至少2人
2、應每半年向派出機構報送合規性檢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