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試題:法律法規精選測試5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28
41. 結算會員的結算業務資格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國務院期貨
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結算業務資格申請之日起( )個月內做出批準或者
不批準的決定。
A.1
B.2
C.3
D.6
42. 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證券
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 )
年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
A.1
B.3
C.5
D.10
43. 期貨公司設立或者終止境內分支機構,應當經( )批準,國務院期
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
的決定。
A.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10日
B.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20日
C.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2 個月
D.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2 個月
44. 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進行境內外期貨交易,應當遵循( )的原則,
嚴格遵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關于企業以國有資產進
入期貨市場的有關規定。
A.套期保值
B.保值增值
C.投機套利
D.利潤最大化
45. 期貨交易所、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不按照規定公布即時行情的,或者發
布價格預測信息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
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處( )的罰款。
A.1 萬元以下
B.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
C.1 萬元以上l0萬元以下
D.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46. 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
所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 )的罰款。
A.1 萬元以上l0萬元以下
B.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C.100 萬元以上
D.3 萬元以上l0萬元以下
47. 期貨交易所聯網交易的,應當于決定之日起( )日內報告中國證監
會。
A.3
B.5
C.10
D.30
48.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免,由( )提名,董事會
通過。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A.國務院
B.中國證監會
C.中國期貨業協會
D.股東大會
49. 總經理是期貨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應當由( )擔任。
A.會員
B.董事
C.理事
D.監事
50. 標準倉單充抵保證金的,期貨交易所以充抵日( )該標準倉單對應
品種最近交割月份期貨合約的結算價為基準計算價值。
A.當日
B.前一交易日
C.前二交易日
D.次日
答案及解析
41.C「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結算會員的結算業務資格
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結算業務
資格申請之日起3 個月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42.C「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第一百四卜卜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
責人、財務會計人員:(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期貨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自被解除職
務之日起未逾5 年;(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
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
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5 年。
43.D「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期貨公司辦理下列事項,
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批準:(一)變更法定代表人;(二)
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三)設立或者終止境內分支機構;(四)變更境
內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負責人或者經營范圍;(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規定的其他事項。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所列
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Et內做出批準
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前款第(三)項所列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
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 個月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44.A「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
業進行境內外期貨交易,應當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則,嚴格遵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
督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關于企業以國有資產進入期貨市場的有關規定。
45.C「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期貨交易所、非期貨
公司結算會員:不按照規定公布即時行情的,或者發布價格預測信息的。責令改
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
紀律處分,處1 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46.D「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
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
可,并處業務收入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 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47.C「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期貨交易所聯網交易
的,應當于決定之日起10日內報告中國證監會。
48.B「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期貨交易所設董事
長1 人,副董事長1 至2 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免,由中國證監會提名,董
事會通過。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49.B「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設總經
理1 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免。總經理每屆任
期3 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總經理是期貨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應當由
董事擔任。
50.B「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標準倉單充抵保證
金的,期貨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該標準倉單對應品種最近交割月份期貨合
約的結算價為基準計算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