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試題:法律法規精選測試9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28
81.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下列( )活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
并處違法所得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
的,處20萬元以上l00 萬元以下的罰款。
A.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交易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
B.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
C.擅自從事期貨業務
D.組織變相期貨交易活動
82. 期貨公司的交易軟件、結算軟件供應商有下列( )行為的,責令改
正,處3 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A.提供的軟件資料有虛假、重大遺漏的
B.拒不配合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調查
C.未按照規定向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提供相關軟件資料
D.以上都不是
83. 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向結算會員收取結算擔保金。
期貨交易所只對結算會員結算,收取和追收保證金,以( )代為承擔違
約責任,以及采取其他相關措施。
A.自有資金
B.銀行存款
C.結算擔保金
D.風險準備金
84. 期貨公司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嚴重危害期貨市場秩序、損害客
戶利益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期貨公司采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
其他機構托管或者接管等監管措施。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對該
期貨公司直接負責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以下
( )措施。
A.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阻止其出境
B.通知出境管理機關依法阻止其出境
C.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財產
D.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
85.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應當保守期貨公司的( )。
A.商業秘密
B.市場戰略
C.交易方法
D.客戶信息
86.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不得有下列( )行為。
A.擅離職守,無故不履行職責或者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職責
B.濫用職權,干預期貨公司正常經營
C.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隱患知情不報、
拖延報告或者作虛假報告
D.向與履職無關的第三方泄露期貨公司秘密或者客戶信息,損害期貨公司或
者客戶的合法權益
87.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應當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可能發生的違規事項和
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進行質詢和調查,并重點檢查期貨公司是否依據法律、行政
法規及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以下( )制度。
A.期貨公司客戶保證金安全存管
B.期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
C.期貨公司經紀業務規則、結算業務規則、客戶風險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
D.其他對客戶資產安全、交易安全等期貨公司持續穩健經營有重要影響的
88. 對于依法委托其他機構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期貨公司,期貨公司首席風
險官還應當監督檢查以下( )事項。
A.是否存在非法委托或者超范圍委托等情形
B.是否建立與全面結算業務相適應的結算業務制度和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風
險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
C.在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客戶出入金、與中間介紹機構風險隔離等關鍵業
務環節,期貨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風險
D.是否與中間介紹機構建立了介紹業務的對接規則,在辦理開戶、行情和交
易系統的安裝維護、客戶投訴的接待處理等方面,與中間介紹機構的職責協作程
序是否明確且符合規定
89. 申請人或者擬任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派出
機構可以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
A.申請人撤回申請材料
B.申請人或者擬任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
C.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針對反饋意見作出進一步說明、解釋
D.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90.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國
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并對其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
A.未按規定履行職責
B.未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
C.違規兼職或者未按規定報告兼職情況
D.未按規定報告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
答案及解析
81.A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
人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或者擅自
從事期貨業務,或者組織變相期貨交易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
違法所得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
處20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
82.ABC「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的交易軟
件、結算軟件供應商拒不配合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調查,或者未按照規定向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提供相關軟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軟件資料有虛假、重大
遺漏的,責令改正,處3 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
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的罰款。
83.ACD「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實行會員分級結算
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應當向結算會員收取結算擔保金。期貨交易所只對結算會員
結算,收取和追收保證金,以結算擔保金、風險準備金、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
責任,以及采取其他相關措施;對非結算會員的結算、收取和追收保證金、代為
承擔違約責任,以及采取其他相關措施,由結算會員執行。
84.BCD「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期貨公司違法經營或
者出現重大風險,嚴重危害期貨市場秩序、損害客戶利益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
理機構可以對該期貨公司采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托管或者接管等監管
措施。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對該期貨公司直接負責的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管理機關
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財
產,或者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
85.AD 「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十條規定,首
席風險官應當保守期貨公司的商業秘密和客戶信息。
86.ABCD 「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三條規定,
首席風險官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擅離職守,無故不履行職責或者授權他人代
為履行職責;(三)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隱
患知情不報、拖延報告或者作虛假報告;(五)濫用職權,干預期貨公司正常經
營;(六)向與履職無關的第三方泄露期貨公司秘密或者客戶信息,損害期貨公
司或者客戶的合法權益。
87.ABCD 「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條規定,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應當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可能發生的違規事項和可能存在
的風險隱患進行質詢和調查,并重點檢查期貨公司是否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有
關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以下制度:(一)期貨公司客戶保證金安全存管制
度;(三)期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四)期貨公司經紀業務規則、結算
業務規則、客戶風險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制度;(六)其他對客戶資產安全、交
易安全等期貨公司持續穩健經營有重要影響的制度。
88.ACD「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
對于依法委托其他機構從事中問介紹業務的期貨公司,除第二十條所列事項外,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還應當監督檢查以下事項:(一)是否存在非法委托或者超
范圍委托等情形;(二)在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客戶出入金、與中間介紹機構
風險隔離等關鍵業務環節,期貨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風險;(三)是否與中間介紹
機構建立了介紹業務的對接規則,在辦理開戶、行情和交易系統的安裝維護、客
戶投訴的接待處理等方面,與中間介紹機構的職責協作程序是否明確且符合規定。
89.ABCD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人或者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派
出機構可以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三)申請人撤回申請材料;(四)申請人未
在規定期限內針對反饋意見作出進一步說明、解釋;(五)申請人或者擬任人因
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八)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90.ABCD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第五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
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并對其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一)
未按規定履行職責;(二)未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三)違規兼職或者未
按規定報告兼職情況;(四)未按規定報告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