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資格考試題:法律法規精選強化練習6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29
51. 期貨從業人員為了個人或投資者的不當利益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所在
期貨經營機構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由協會撤銷其期貨從業人員資
格并在()拒絕受理從業人員資格申請。
A.6 個月
B.1 年
C.2 年
D.3 年或永久
52. 期貨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關方利益與投資者的利益
發生沖突或可能發生沖突時,必須及時向投資者披露發生沖突的可能性及有關情
況,當無法避免時,應當()。
A.自身利益優先
B.公司利益優先
C.投資者利益優先
D.確保投資者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對待
53. 編造并且傳播影響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
后果的,()。
A.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B.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C.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
D.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
54.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期貨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
嚴重的,()。
A.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罰金
B.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罰金
C.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
罰金
D.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
罰金
55. 國有期貨公司委派到非國有期貨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
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受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年以上有期
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A.3
B.5
C.7
D.10
56. 期貨公司設立的取得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的分支機構因超出經營范圍
開展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民事責任的案件中,在確定客戶的民事責任時,應當遵循
()原則。
A.過錯責任
B.無過錯責任
C.過錯推定
D.嚴格責任
57. 甲期貨公司與客戶乙簽訂了一份期貨經紀合同。某日,乙向甲下達了一
份交易指令,該交易指令數量和買賣方向明確,但沒有成交價格,則甲()。
A.應當視為按市價交易
B.可以視為按市價交易
C.因指令不明,無法執行該指令
D.可以拒絕執行
58. 期貨交易所負有按交易規則規定的期限、方式,將交易的結算結果通知
期貨公司的義務。如果期貨交易所怠于履行該義務造成期貨公司損失的,應當
()。
A.由證監會對期貨交易所進行處罰
B.由期貨交易所承擔賠償責任
C.由期貨交易所根據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D.由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共同承擔該損失
59. 在進行透支交易審查時,保證金比例標準應當依照()確定。
A.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標準
B.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標準
C.國務院規定的標準
D.期貨業協會規定的標準
60. 某期貨交易所與期貨公司達成協議,允許該期貨公司進行透支交易,并
分享利益、共擔風險。后該期貨公司因透支交易造成損失,對該損失的承擔說法
正確的是()。
A.由期貨公司自行承擔
B.由期貨交易所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C.由期貨交易所承擔次要的賠償責任
D.由期貨交易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答案及解析
51. 「答案」D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為
了個人或投資者的不當利益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所在期貨經營機構或者他人的
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由協會撤銷其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并在3 年或永久拒絕受
理從業人員資格申請。
52. 「答案」D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第九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在執業
過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關方利益與投資者的利益發生沖突或可能發生沖突時,
必須及時向投資者披露發生沖突的可能性及有關情況,當無法避免時,應當確保
投資者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對待。
53. 「答案」A
「解析」《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編造并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
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54. 「答案」A
「解析」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
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
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122A3i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55. 「答案」B
「解析」參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八十六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
的規定。
56.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
規定,妍貨公司設立的取得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的分公司、營業部等分支機構
超出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民事責任,該分支機構不能承擔的,由期貨
公司承擔?蛻粲羞^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7.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
條規定,客戶下達的交易指令數量和買賣方向明確,沒有有效期限的,應當視為
當日有效;沒有成交價格的,應當視為按市價交易;沒有開倉方向的,應當視為
開倉交易。
58.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
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未按交易規則規定的期限、方式,將交易或者持倉頭寸的結
算結果通知期貨公司,造成期貨公司損失的,由期貨交易所承擔賠償責任。
59.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
條第二款規定,審查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是否透支交易,應當以期貨交易所規定的
保證金比例為標準。
60.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五
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允許期貨公司透支交易,并與其約定分享利益,共擔風險的,
對透支交易造成的損失,期貨交易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