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試題:法律法規基礎訓練6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29
51. 某期貨公司工作人員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
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根據《刑法》的規定,乙將被處()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A.3
B.5
C.7
D.10
52.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
造成重大損失的,處____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____罰金。
()
A.五;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B.五;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C.三;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D.三;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53. 天嘯期貨公司與客戶笑天簽訂了一份期貨經紀合同。某日,笑天向天嘯
公司下達了一份交易指令,指令要求天嘯公司于當日買進十個單位的大豆合約。
天嘯公司買進了二十個單位。則對于該超出的部分,應由()承擔。
A.天嘯公司承擔
B.笑天承擔
C.天嘯與笑天同時承擔
D.該交易無效
54. 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期貨公司怠于履行通知追加義務,由于行情向
持倉不利的方向變化導致客戶透支發生擴大損失。對該擴大的損失說法正確的是
()。
A.期貨公司不承擔責任
B.期貨公司應當承擔次要賠償責任
C.期貨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D.期貨公司的賠償額不超過損失的百分之六十
55. 期貨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的自由意志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但是該
約定不得違反()。
A.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B.部門規章的強制性規定
C.地方性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D.司法解釋的強制性規定
56. 因期貨交易所信息發布錯誤,造成期貨公司直接經濟損失的,期貨交易
所可以以()抗辯。
A.期貨公司也有過錯
B.期貨交易所已采取補救措施。
C.不可抗力
D.相關責任人已經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57. 期貨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并決定暫停交易時,除非經過中國證監會
的批準,暫停交易的時問不得超過()交易日。
A.1 個
B.2 個
C.3 個
D.5 個
58. 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減輕期貨公司因進行混碼交易所應承擔的責
任。
A.客戶存在過錯
B.客戶交易指令未指明有效期限
C.期貨公司能夠舉證證明其已按照客戶交易指令人市交易
D.客戶交易指令未指明成交價格和開倉方向
59. 大浪淘沙期貨公司與王一刀簽訂了期貨經紀合同。某日,王一刀向大浪
淘沙期貨公司發出交易指令,要求當日以人民幣一千元的價格買進十手大豆合約。
結果,大浪淘沙公司以五百元的價格買進十手大豆合約,則該差價利益應歸
()
所有。
A.大浪淘沙期貨公司
B.王一刀
C.大浪淘沙期貨公司與王一刀均分
D.如果大浪淘沙期貨公司與王一刀沒有就該差價利益的歸屬作出特別約定,
則應當歸王一刀所有
60.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是,申請
日前3 個會計年度中,至少1 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
()元。
A.3000萬
B.5000萬
C.8000萬
D.1 億
答案及解析
51. 「答案」B
「解析」《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
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52. 「答案」B
「解析」《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53.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規定,期貨公司錯誤執行客戶交易指令,除客戶認可的以外,交易
數量發生錯誤的,多于指令數量的部分由期貨公司承擔,少于指令數量的部分,
由期貨公司補足或者賠償直接損失。
54.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二
條第二款規定,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期貨公司未按約定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
的,由于行情向持倉不利的方向變化導致客戶透支發生的擴大損失,期貨公司應
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賠償額不超過損失的百分之八十。
55.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
定,人民法院審理期貨合同糾紛案件,應當嚴格按照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確定
違約方承擔的責任,當事人的約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56.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條
規定,因期貨交易所的過錯導致信息發布、交易指令處理錯誤,造成期貨公司或
者客戶直接經濟損失的,期貨交易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其能夠證明系不可抗
力的除外。
57. 「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并決定暫停交易的,暫停交易的期限
不得超過3 個交易日。但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延長的除外。
58.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
規定,期貨公司進行混碼交易的,客戶不承擔責任,但期貨公司能夠舉證證明其
已按照客戶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客戶應當承擔相應的交易結果。
59.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
條規定,期貨公司超出客戶指令價位的范圍,將高于客戶指令價格賣出或者低于
客戶指令價格買入后的差價利益占為已有的,客戶要求期貨公司返還的,人民法
院應予支持,期貨公司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
60. 「答案」C
「解析」依據《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八條第(三)項規
定,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申請日前3 個會計年度中,至少
1 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