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農本草經》的學術貢獻
來源:中華中醫網發布時間:2013-05-07
《神農本草經》規定了藥物的劑型
《神農本草經·序錄》認為:“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主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并隨藥性,不得違越。”此處一方面體現了在2000年前中藥劑型已有的成就,另一方面也體現了藥物劑型工藝以及對哪些藥宜用哪種劑型的研究經驗,如消石“煉之如膏”,術“作煎餌”,茺蔚子“可作浴湯”(外用洗劑),葡萄“可作酒”,白芷“可作面脂”,牛角、(牛)“膽可丸藥”,蝟皮“酒煮殺之”,露蜂房“火熬之良”,當歸治“金創煮飲之”,雷丸“作膏摩,除小兒百病”,蛇蛻“火熬之良”,貝子“燒用之良”等等。此處既講了藥物炮制加工方法,同時也說明了不同藥物在具體應用時要適宜于不同的劑型,才能更有效地發揮其治療效果。
《神農本草經》對藥物治病取效的客觀評價
《神農本草經·序錄》認為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府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此處首先告誡人們,有病必須早治;其次強調了疾病的痊愈與否,不能完全依賴藥物的作用,主要是機體的防御機能和在藥物干預下機體驅邪愈病的內在能力。
《神農本草經》強調辨證施藥
《神農本草經·序錄》提出“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瘍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此語不但突出了辨證施治用藥的主旨,還提示在辨證施治用藥的前提下,務必要辨別疾病的性質(寒、熱)用藥,辨別病因而審因論治(如“飲食不消”、“風濕”),辨別病情輕重并根據病情輕重而施以用藥(如“鬼疰蠱毒”均為重危病證),還要辨別軀體病(如“癰腫瘡瘍”、“風濕癥”)與內臟病(如“鬼疰蠱毒”)的差異而用藥。前者用“瘡藥”、“風濕藥”,后者用“毒藥”。若通覽365味藥物之主治和功效,還可以發現,書中根據內科疾病、婦科疾病、外科疾病、五官科疾病、皮膚病等等不同病種而施以不同藥物予以治療,這些內容都體現其重視辨證施治的用藥思想。
《神農本草經》重視服藥時間與療效的關系
《神農本草經·序錄》認為:“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藥;病在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這說明本書作者在認真總結前人用藥經驗的基礎上,認識到服藥時間與藥物療效之間的密切關系。
《神農本草經》踐行“藥有陰陽”理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