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1、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2、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5)》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5)》。 合格標準: 專業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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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萬曉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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