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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近日出臺《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權責對等、梯度賦權的隨遷子女公共教育服務制度。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2014年可在上海參加中考或高考。
上海明確,在義務教育階段,持上海市居住證人員,或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從1年逐步過渡到3年),且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2年逐步過渡到3年)人員,其隨遷子女在上海接受義務教育,可向登記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部門申請。各區縣教育部門根據區域內教育資源配置情況,統籌安排隨遷子女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
在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和秋季統一高考方面,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目前為120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其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上海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已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及以上,其子女為上海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的,可在上海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另據了解,目前已在上海取得高中學籍且滿足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參加2014年上海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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