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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島市教育局聯合該市質監局、發改委等部門發布了《青島市中小學生營養餐管理規范》,對中小學生營養餐基本要求、食譜編制原則、烹調要求、食品安全與管理、責任與監督等做了詳細界定。
青島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學必須配有專兼職營養師,并對營養餐的營養素指標提出系統要求,對6—18歲不同年齡段、不同性別、早午晚餐的營養素攝入量做出了參考標準。要求營養餐中肉、魚、禽、蛋、豆制品、蔬菜應適當搭配,學校應提前一周公示學生營養餐營養素的攝入量及帶量食譜,接受監督。學校應建立由學生、家長、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負責營養餐監督測評。學生餐價格有變化,需通過聽證會、民意調查和專家評審。
青島要求,配餐公司、學校食堂分別對飯菜進行10項、6項檢測,確保學生營養餐的安全。同時,校長作為學校第一責任人必須對學生的飲食做好相應的界定與監督工作,要求食品配送車輛及用具應專用并保持清潔衛生,達到符合要求的保藏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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