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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北京市教育部明確表示:“過道學區房”不能夠作為入學資格條件;同時,2017年義務教育入學工作近日將啟動。
北京市教委表示,北京市將始終根據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總體部署,依法保障本市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凡符合法定年齡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按區教委劃定的學校服務片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免試就近入學。
市教委表示,促進教育公平是基礎教育的發展方向,北京市將持續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多種方式讓更多市民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一是整合教育資源,全方位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扶持力度,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降低擇校需求。這是遏制學區房亂象的治本之策,也是教育公平的應有之義。
二是深化干部教師交流,縮小區域、城鄉、校際之間師資水平差異,帶動提升每一所學校的辦學質量,讓學生在家門口上好學,緩解盲目擇校焦慮。
三是完善入學政策,指導區教委在熱點區域試行多校劃片,降低學區房的擇校功能。推進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招生,引導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鞏固義務教育就近入學成果。
小編有話說:
各位家長在購買學區房時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被不良中介忽悠!一定要了解清楚北京升學政策,如果您把中介的話當成北京教委的政策,那就可能會吃大虧啦!
除了北京教委最新公布的“過道房”以外,還有哪些房子不能作為孩子入學條件呢?小編參考2016年北京各區政策,匯總出不能作為入學依據的房產名單,不了解的家長趕緊看看~
東城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提供:房屋產權證)、租住單位公租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及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工作證明,工作時間距2016年5月15日應滿三個月及以上(工作證明單位應與簽署勞動合同單位一致)。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租住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地下室、非合法建筑的房屋,轉租的公租房和軍產房辦理入學無效。
西城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部門登記的合法產權房(房屋產權證(用途為住宅)及復印件);租住房(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房主房產證(用途為住宅)原件、出租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稅票,并滿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單位公租房(住房證明(加蓋公章)和房產證(用途為住宅)復印件);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非法私建房、已拆遷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入學室、商用房及商住兩用房等不能滿足入學條件。
海淀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房建設部門登記的合法的產權房(注:房屋使用性質應為住宅或公寓,其他用途的無效);
正規租住房(應提交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房主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能證明在此地址實際居住的相關票據和材料(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
租住單位公房(提交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加蓋公章)和房產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農民個人房(無房產證)(①房屋地契證明;②建房屋審批證明;③村委會開具的,由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聯合簽字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以上三種證明都須經鎮政府審核并加蓋鎮政府公章);
集體土地的房屋(由鎮政府研究決定,出具房屋情況證明,并加蓋鎮政府公章)。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違法建設及違反國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賃規定的建筑和轉租的公有住房、保障性住房、軍產房,以及辦公用房、地下室等非居住性質的房屋不能作為有效房屋辦理入學。
朝陽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繳納日期距2016年5月9日滿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出租房屋納稅發票、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等)、房主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公租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及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工作證明,工作時間距2016年5月9日滿6個月以上(含6個月) )。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業用房、小產權房、人防空間、非合法建筑等房屋或是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不能作為入學房屋辦理入學。
豐臺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產權房(住房規劃用途應為住宅,應提供住建、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未取得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時間須在2016年5月26日(含)以前);
正規的租住房(應提供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和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的完稅證明、房主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實際居住情況入戶核查屬實證明);
租住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和交納房租證明);
無房屋產權證的農民房(提供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軍產房和辦公用房、地下室、違法建筑、不符合防火防災等房屋不能作為入學房屋辦理入學。
石景山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建部門登記的產權房(房屋規劃用途為“住宅”);
正規租住房(應提供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公房(提供單位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規劃用途為“住宅”)、單位住房管理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本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工作證明、繳納房租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提供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地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建房屋審批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主依法繳納合同期內出租房屋租賃費1年的完稅發票);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軍產房。
通州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房城鄉建設委登記的產權房(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通州國土分局登記的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票據原件及復印件,或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
正規租住房(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公房(應提供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
昌平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住經房城鄉建設部門登記商品住宅(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經備案網簽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稅務機關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出具的房租發票、房屋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
單位公房(房屋產權證明及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屋產權證農村民房和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房屋產權證商品住宅(由所在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出具證明);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租住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小產權房、非法建筑、人防空間和普通地下空間,轉租的軍產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大興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部門登記的產權房(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及購房發票原件和復印件(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為準));
正規租住房(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
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及相關材料);
無房產證農民房(應按照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提供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及相關材料)。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
門頭溝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部門登記的產權房(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屋(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房主依法繳納出租房屋的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繳款書及完稅發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為半年以上,簽訂日期為2016年4月25日前);
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審核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室等。
順義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住房規劃用途的自有房(房屋產權證(不定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時間須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無效);
正規租住房屋(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日期為至2016年4月30日半年以上,中間無間斷。);
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室
延慶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部門登記的自有住房(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屋(規范有效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房主依法繳納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的完稅發票。);
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房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以及房主依法繳納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的完稅發票)。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室、車庫、儲藏室
房山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部門登記的產權房(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正規租住房(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單位公房的(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室
密云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國土部門登記的自有住房(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屋(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完稅憑證、房主房產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商用房、地下室、車庫、儲藏室
平谷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國土部門登記的產權房自有住房(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屋(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開具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室、違法建筑等
懷柔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區住房城鄉建委、國土分局登記的自有住房(僅限住宅)(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對于國有土地具備辦證條件的房屋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應提供購房款的發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屋(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人房產證原件、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公房(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無房產證農民房(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
燕山地區
可辦理入學房產:經住建管理部門登記的自有住房(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正規租住房屋(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公房(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無房產證農民房(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室以及違反相關規定的一房多租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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