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專業(法學碩士)在職研究生課程班招生簡章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6年, 于1983年設立法學專業,是全國財經院校中第一批獲準設立經濟法學專業的院校之一。為了適應改革和現代建設的需要,培養高層次經濟法律人才,經教委批準,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特舉辦法學碩士在職研究生課程。
【課程優勢】
重點學科:北京市重點建設專業,成立至今擁有一批著名法學專家、學者,經濟法學、民商法學、 國際經濟法學等研究領域成績斐然;
師資雄厚,注重實操:由本校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資深教授主講,并在重要學術團體任要職;學院擁有在國內具有一流水平的模擬法庭、非訴訟實驗室等兩個專業實驗室;
精品課程:學習期間學員可選開金融、財政、工商管理學院第二專業精品課程,全面提升學員綜合素質與個人價值;
人脈平臺:定期組織班級活動、論壇等學術休閑活動。來自各行各業的學員,在學習的同時搭建人脈,實現資源共享、助推事業成功。
【課程設置】
類別 |
課程序號 |
課 程 |
學 |
1-1 |
憲法 |
1-2 |
法理學 | |
1-3 |
民法(總論、分論) | |
1-4 |
刑法(總論、分論) | |
1-5 |
中國法制史 | |
1-6 |
科學社會主義與理論與實踐 | |
專 |
2-1 |
經濟法 |
2-2 |
金融法 | |
2-3 |
合同法 | |
2-4 |
國際經濟法 | |
2-5 |
財稅法 | |
2-6 |
公司法 | |
2-7 |
保險法 | |
2-8 |
知識產權法 | |
2-9 |
證券法 | |
2-10 |
外商投資法 | |
2-11 |
訴訟法(民訴、刑訴、行訴) | |
2-12 |
婚姻家庭法 | |
前沿講座 |
3-1 |
房地產法專題 |
3-2 |
國際經濟法專題 | |
3-3 |
犯罪心理學專題研究 |
注:帶(*)課程根據每年教學計劃及最新熱點話題開設
第二專業課程選修:為全面提升學員的綜合水平與應用能力,充分發揮本校教學優勢與院系資源,學員在學習法學專業的同時可選修第二專業的應用課程:工商管理學(管理學、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戰略管理)、金融學(金融學、證券市場與投資組合 、公司理財與項目融資)、財政學(財政學、資本運營、企業財務管理與報表分析)。
【培養方式】
采取面授與自學(文獻資料閱讀)相結合的學習方式:
1、北京班:安排周末時間上課,2013年正在招生中 ;
開課時間:2013年4月份(名額有限,請抓緊時間報名)
2、全國集中班:安排節假日時間上課;
【入學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職人員;2、大學專科(含)及以上學歷;
【報名手續】
1、填寫《在職研究生課程班報名登記表》(報名表下載);
2、交本人身份證、最后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
3、交4張1寸同底免冠彩照;
4、繳納報名費200元;學費14000元(兩年);
注:學員因故不能堅持學習,視作自動放棄學習,不退學費。
【證書授予】
1、按教育部規定,完成該研究生班學習課程,經考試合格者,頒發經濟法學研究生課程班證書,證書加蓋校長簽名章、學校鋼印和紅印;
2、符合申碩條件的學員可按國務院學位辦1998【54】號文件及我校學位辦有關規定申請法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