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國際招投標
來源:來源于網絡 發布時間:2010-07-12 16:55:57
一、招標
(一)招標的概念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由發包人(業主)就擬建 工程項目的內容、要求和預選投標人的資格等提出條件,通過公開或非公開的方式邀請投標人根據上述條件提出報價,施工方案 和施工進度等,然后由發包人經比較擇優選定承包商的過程。擇 優一般是指最佳技術、最佳質量、最低價格和最短工期。發包人 要想在眾多的投標者中選出在上述四個方面均具有優勢的承包商 是比較困難的,發包人應根據自己的資金能力、項目的具體要 求、投標人的專長和所報的價格與條件來確定中標者。
(二)招標的方式
1.競爭性招標
(1)公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國內外各種有影響的報刊、電視、廣播等宣傳媒介刊登廣告,發布招標信息,不限國籍的使全世界所有合格的承包商都有資格參加投標,招標人擇 優選擇中標人的整個過程。公開招標的特點是招標通知必須公開發出,不限投標人的數量,開標也必須有投標人在場時當眾進 行,但評標和定標卻是秘密進行。一般來說,除非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公開招標的中標者應該是報價最低的投標者。世界銀行認為,只有采用公開招標才能體現效率(efficiency)、經濟(econ— omy)和公平(equity)的“三E原則”。
(2)國際限制性招標。國際限制性招標是指發包人不通過刊 登廣告,而是有選擇的邀請若干家承包商參加投標的一種競爭性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所限定的承包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為了保護本國的建筑市場,只允許本國的承包商參加投標或保留工程的某一部分給本國的承包商;二是為發包工程提供貸款的國家要求業主只邀請貸款國的承包商投標,必須把第三國甚至東道國的承包商排除在外;三是由于為工程提供貸款的機構是某一金融機構或基金組織,他們有時要求發包人在該金融機構或基金組織的成員國的承包商之間招標;四是有些項目較為特殊,對承包商在技術和經驗上有較高的要求,國際上有能力建造該工程的承包商為數不多,所以只能邀請國際上有能力的承包商參加投標。
(3)兩段招標。兩段招標也是國際公開招標中的一種,但要把招標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采用公開招標,從合格的承包商中選出三到五家承包商作為候選人,然后再讓他們重新報價,并確定最終的中標者。兩段招標不是兩次招標,而是一次招標分為兩個階段,并只與承包商簽署一個承包合同。
2.非競爭性招標
非競爭性招標主要是指談判招標,談判招標目前有兩種做法。一種是招標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所了解到的承包商的資信和技術狀況,將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排列出順序,然后先與最符合要求的承包商進行談判,若與之達不成協議,則按順序繼續與下一個進行談判,直至達成協議為止,這種做法也叫議標;另一種是在開標以后,招標人分別與各投標人同時進行談判,這就等于給了每個投標人多次報價的機會,最后與最符合要求的承包商簽署承包協議,這種招標方式的優點在于由于給了每個投標人多次報價的機會,從而使招標人得益于投標人的價格競爭。談判招標一般適用于專業技術較強,施工難度較大,多數承包商難以勝任的工程項目,在這種招標方式下,投標者能否中標的決定因素主要不是價格,而是承包商技術能力、施工質量和工期等條件。
(三)招標的程序
招標是以業主為主體從事的工作,整個招標過程所需要的時間,往往隨招標方式和項目特點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少則一年,多則幾年的時間。這些工作從成立招標機構開始到簽訂承包合同需要嚴格按照招標程序和要求進行,并要做大量繁雜而又細致的工作,其大致要經過以下具體程序:
1.成立招標機構
業主在決定建造某一項目以后,便開始進行國際招標工作,國際招標工作的整個過程一般由一個專門設立的機構全權負責。招標機構可以自己設立,也可以委托國際上常設的招標機構或從事招標的咨詢公司代為招標,招標機構的能力和工作效率直接影響著招標的成敗。
2.制訂招標規則
招標規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確定招標方式,即采用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兩段招標,還是談判招標;二是廣告刊登的范圍和文字表達方式;三是確定開標的時間和地點;四是評標的標準等。
3.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是招標的法律依據,也是投標者投標和準備標書的依據。招標文件的具體內容應視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而定,其主要包括招標人須知、擔保書、合同條件和技術規范等。因為招標人所要建造的工程項目和所要采購物資的具體內容與要求,以及評標的具體標準全部體現在招標文件中,所以招標文件一定要力求完整和準確。招標文件所用的語言應該是國際商業通用的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
4.發布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是招標機構利用廣播、電視以及國內外知名度較高的報紙、期刊,向國內外所有合格的承包商發布的招標啟示,即邀請所有合格的承包商投標。招標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發包人的名稱、項目的名稱與概況、項目的資金來源、招標的方式、投標的開始時間與截止日期、評標的地點與時間、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與辦法等。
5.進行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是招標機構發布招標公告以后承包商投標之前,對擬投標人是否有能力承攬其所要建設的工程項目而進行的一種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承包商以往的業績與信譽、設備與技術狀況、人員的技術能力、管理水平和財務狀況等。
6.通知承包商參加投標
資格預審之后,招標機構以書信的方式向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承包商發出通知,讓他們在規定的時間內和指定的地點購買標書,以參加投標。投標通知同時也在報紙上公布,但不公布獲得投標資格的公司名稱。
7.收標
投標人按招標機構指定的地點投遞標書,招標機構在投標地點設有由專人保管的投標箱,保管人員將收到的投標書放入投標箱,并將蓋有日期的收據交給投標人,以證明其投標書是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投標截止_日期一到,便立即封閉投標箱,此后收到的投標書均屬無效。
8.開標
開標一般有兩種形式,即公開開標和秘密開標。公開開標是指招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收到投標書的先后順序,將所有的投標書當眾啟封,宣讀每個投標人的姓名和標價。公開開標一般是在通知所有投標^的參加并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進行,開標時投標書對自動降低價格的說明以及是否附有投標保證書和保函也一并宣布,但投標書的詳細內容不必也不可能全部宣讀。所有的標價均應記錄在案,由招標負責人簽字。秘密開標和公開開標大體一致,其唯一的區別在于秘密開標是在不通知投標人的參加下進行。
9.評標
評標是招標機構的有關部門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對每封投標書中的交易條件和技術條件進行綜合評價,并選出中標候選人的過程。中標候選人一般為二至三人,并按綜合條件排定名次,即最低標(第一中標人)、次低標(第二中標人)、第三低標(第三中標人),若無意外,最低標應是最終的中標者。交易條件主要是看標價,對業主來講,標價越低越好;技術條件主要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所采用的技術、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和科學性。
10.定標
招標機構經過綜合分析,寫出評標報告并選擇報價低、技術實力強、信譽好和工期短的承包商作為中標者叫定標。業主在定標前要分別與中標候選人就合同的條款和細節進行談判,以達成共識,確定最后的中標者。招標機構在定標后應以電話、電報、電傳等快捷的方式通知中標人,對未中標者也應及時發出評標結果。招標不一定都能選中中標人,即廢標,也就是招標人拒絕全部投標。一般來說,招標人在出現了下列三種情況之一時,有權宣布廢標:①投標人少到不足三家;②最低標價超過標底;③所有的投標書均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廢標后,可進行第二次招標。
11.簽訂承包合同
中標人接到中標通知以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業主簽訂承包合同,并遞交履約保證書,至此,招標工作全部結束,中標人便可著手準備工程的開工建設。但若中標人未按期簽約或故意拖延,并未事先向招標機構提出可以接受的申請,那么中標人應被視為違約。
二、投標
(一)投標的概念
投標(bid)是以承包商為主體從事的活動。它是指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并以規定的方式,投報其擬承包工程的實施方案及所需的全部費用,爭取中標的過程。投標書中的標價是承包商能否中標的決定性條件。因此,報價要極為慎重,報價應既要有競爭力,又要有利可圖。
(二)投標的特點
(1)投標的前提是必須承認全部招標條件,否則就失去了參加投標的機會。
(2)投標屬于一次性標價,但主動權掌握在招標人手中,即業主在選定最后中標者的過程中,投標人一般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利。
(3)投標在法律上屬于要約,投標人因此要極為慎重,標價一旦報出,不能隨意撤銷。為此,招標人一般要求投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
(三)投標的程序
投標本身也是一個過程,其主要經過投標前的準備、詢價、制定標價、制作標書、競標等程序。
1.投標前的準備
投標前的準備工作十分重要,它直接影響中標率的大小,準備工作應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1)收集有關信息和資料。需要收集的資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項目所在國的情況,如項目所在國政治的穩定性,與鄰國的關系,經濟的發展水平,基礎設施狀況,金融與保險業的發達程度,水、電、石油、天然氣、原材料的供應狀況,自然、社會、文化環境等;二是收集競爭對手的有關資料,其中主要是了解能夠參與本行業投標的企業數目,這些企業的經營狀況、生產能力、知名度,以及他們參加投標的次數和中標率等。
(2)研究國際招標法規。國際招標活動涉及的東道國法規有采購法、合同法、公司法、稅法、勞動法、外匯管制法、保險法、海關法、代理法等。
(3)組成投標小組。投標小組的成員應是由從本企業各部門中選拔出來的具有各種專業技術的人員組成,他們的能力將是本企業能否中標和獲利的關鍵。
2.詢價
詢價是投標人在投標前必須做的一項工作,因為承包商在承包活動中,往往需要提供設備和原材料,詢價的目的在于準確地核算工程成本,以作出既有競爭力又能獲利的報價。此外,有時生活物資和勞務的價格也是詢價的一個內容。
3.制定標價
投標價格的制定工作可以分成以下兩步來做:
(1)成本核算。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工程成本、產品的生產成本、包裝費、運輸費、運輸保險費、口岸費和工資等;間接成本主要包括投標費、捐稅、施工保險費、經營管理費和貸款利息等。此外,一些不可預見的費用也應考慮進去,如設備、原材料和勞務價格的上漲費,貨幣貶值費及無法預料或難以避免的經濟損失費等。
(2)制定標價。制定標價考慮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個:一是成本,原則上講,承包商在成本的基礎上加一定比例的利潤便可形成最后的標價;二是競爭對手的情況,如果競爭對手較多并具有一定的經濟和技術實力,標價應定的低一些,如果本公司從事該工程的建造有一定的優勢,競爭對手較少或沒有競爭對手,那么標價可以定得高些;三是企業投標的目的,若是想通過工程的建設獲取利潤,那么標價必須高于成本并有一定比例的利潤,在目前承包市場競爭如此激烈的情況下,很多承包商不指望通過工程的建造來取得收益,而是想通過承包工程帶動本國設備和原材料的出口,進而從設備和原材料的出口中獲取利潤,出于這種目的的承包商所制定的標價往往與工程項目的建造成本持乎或低于成本。當然,標價定得越低,中標率則越高。
4.制作標書
標書是投標書的簡稱,亦稱投標文件。它的具體內容依據項 目的不同而有所區別,編制標書是指填好投標書及附件、投標保 證書、工程量清單和單價表、有關的技術文件等,投標人的報價、技術狀況和施工工程質量全部體現在投標書中。在編制標書以前,預審合格的承包商根據業主的通知到指定的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一定要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編制的標書一定要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否則投標無效。
5.投遞標書
投標書編制完成以后,投標人應按招標人的要求裝訂密封,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指定的招標機構。投遞標書不宜過早,一般應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幾天為宜。
6.競標
開標后投標人為中標而與其他投標人的競爭叫競標。投標人參加競標的前提條件是成為中標的候選人,在一般情況下,招標機構在開標后先將投標人按報價的高低排出名次,經過初步審查選定2~3個候選人,如果參加投標的人數較多并且實力接近,也可選擇5~7名候選人,招標機構通過對候選人的綜合評價,確定最后的中標者。有時候也會出現2~3個候選人條件相當,招標機構難定取舍,招標機構便會向候選人重發通知,再次競標,投標人這時候將會采用各種手段競標,以決雌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