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寄售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7-26 10:02:16
一、寄售的概念和特點
寄售(Consignment)是一種委托代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托人(貨主)先將貨物運往寄售地,委托國外一個代銷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銷售,在貨物出售后,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方式。
寄售的特點:
(1)寄售是先出運、后成交的貿易方式。
(2)出口商與寄售商之間是委托代銷關系。
(3)寄售不是出售,在寄售商未將商品出售以前,商品的所有權仍屬委托人(出口商)。
二、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優點
(1)寄售貨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貨物的所有權,有利于隨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憑實物買賣。貨物與買主直接見面,利于促進成交。
(3)代銷人不負擔風險與費用,一般由寄售人墊資,代銷人不占用資金,可以調動其經營的積極性。
(二)寄售的缺點
(1)出口方承擔的風險較大,費用較大。
(2)寄售貨物的貨款回收較緩慢。
三、寄售協議
寄售協議是委托人與代銷人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寄售的條件簽訂的協議。寄售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
(一)協議雙方之關系條款
(二)寄售商品的價格條款
(三)傭金條款
(四)協議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條款
此外,在寄售協議中,還應規定收受寄售商品的程序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