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交易磋商的形式、內容和程序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8-09 17:02:23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內容
交易磋商在形式上可分為口頭和書面兩種。
交易磋商的內容,涉及擬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各項要款,
二、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交易磋商的程序一般包括四個環節,即詢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其中發盤和接受是達成一筆交易所不可缺少的兩個基本環節。
(一)詢盤
1.詢盤的含義及性質
詢盤(hqui叮)又叫詢價,是指交易的一方為了購買或銷售商品,向對方詢問買賣該商品的有關交易條件。
詢盤屬于一般性的業務聯系,只起邀請對方發盤的作用,對交易雙方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詢盤的形式
交易雙方向對方發出詢盤時,可采取口頭形式,也可以采取書面形式。
(二)發盤
1.發盤的含義和性質
發盤(Offer,Quotation,報盤、發價、報價)是指買賣雙方的一方 (發盤人一Offeror)向對方(受盤人一Offeree)提出各項交易條件,并愿按照這些條件與對方達成交易、訂立合同的一種肯定的表示。
發盤既是商業行為,又是法律行為,一項發盤發出后,對發盤人便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如果對方完全同意發盤內容,并按時答復,則雙方合同關系成立,交易亦達成。
2.發盤的形式
在實際業務中,發盤大多是由賣方提出,但在少數情況下,也可能是由買方提出,這種由買方提出的發盤稱為遞盤(Bid,出價)。
(三)還盤
1.還盤的含義及性質
還盤(Counter offer)是指受盤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發盤人在發盤中提出的條件,為了進一步協商,對發盤人提出修改意見。還盤的行為在買賣雙方之間可以反復進行。
還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首先還盤是對發盤的拒絕,其次還盤等于是受盤人向原發盤人作出的一項新的發盤。
2.還盤的形式
還盤可以用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表達出來,一般與發盤采用的方式相符。
(四)接受
1.接受的含義及性質
所謂接受(Acceptance),是指受盤人接到對方的發盤或還盤后,同意對方提出的條件,愿意與對方達成交易,并及時以聲明或行為表示出來。
接受同發盤一樣,既屬于商業行為,也屬于法律行為,接受產生的重要法律后果是達成交易,成立合同。
2.接受的形式在實際業務中,接受一般都是用函電、口頭等形式表示,但在某些情況下,接受也可以用行為表示出來。可見,接受可以用行為表示,但必須注意其前提條件,即發盤中規定允許如此,或雙方當事人之間業已形成這樣做的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