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理論與實務進出口商品價格復習資料三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10-29 14:54:57
三、買賣合同中的價格條款
(一)價格條款的基本內容
進出口合同中的價格條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單價和總值兩項從本內容。單價通常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包括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貨幣和貿易術語(例如US$2000 perM/T CIF Los Angeles)。
(二)作價方法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價格的作價方法,主要有:
1.固定價格
這種做法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采用普遍。
2.非固定價格。又稱“活價”。具體做法上又分為:
(l)合同中只規定作價方式,具體作價留待以后確定。
(2)在合同中暫定一個初步價格,作為買方開立信用證和初步付款的依據,待以后雙方確定最終價格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3)規定滑動價格的做法。
3.部分固定、部分不固定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