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與實務:保護幼稚產業的貿易政策(二)
來源: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8-24 16: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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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保護貿易政策的目的是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經過比較,李斯特認為應用動力與大規模機器的制造工業的生產力遠遠大于農業。他提出保護的對象及條件是:一是農業不需保
護,只有那些剛從農業階段躍進的國家,距離工業成熟時日尚遠,才適宜于保護;二是一國工業雖然幼稚,但在沒有強有力競爭者時,也不需要保護;三是只有剛剛開始發展且有強有力的外國競爭者的幼稚工業才需要保護,其保護時間以30年為最長期限。
(三)保護幼稚產業的主要手段
通過禁止輸入與征收高關稅的辦法來保護幼稚產業,以免稅或征收輕微進口稅的方式鼓勵復雜機器的進口。
(單選)
1.李斯特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特點是:
A.禁止貨幣出口
B.保持貿易順差
C.保護幼稚工業
D.保護成熟的壟斷工業
答案:C
2.李斯特認為各國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應實行不同的貿易政策,在( )時期實行保護貿易政策。
A.畜牧
B.農業
C.農工業
D.農工商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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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較早采用保護幼稚工業的貿易政策的國家有:
A.英國
B.美國
C.法國
D.德國
E.日本
答案:BD
4.李斯特的保護貿易理論主張為:
A.保護對象是受到國外商品激烈競爭的本國幼稚工業
B.保護對象是受到國外工農業產品激烈競爭的本國幼稚工業和農業
C.只要存在國外商品的激烈競爭,就對本國工業進行保護,不受時間限制
D.保護本國幼稚工業發展的最高期限為30年
E.通過禁止輸入與征收高關稅的辦法來保護幼稚產業
答案:ADE
5、李斯特認為貿易保護政策保護對象應是一國所有受到國外商品激烈競爭的幼稚工業而不是農業。(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