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專業知識》輔導講義(三十四)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10-26 09:59:11
三、混合信貸
為滿足同一設備項目的融通資金需要,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與政府貸款或贈款混合貸放的方式即為混合信貸。
一些發達國家為擴大本國設備的出口,加強本國設備出口的競爭能力,在出口國銀行發放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的同時,出口國政府還從預算中提出一筆資金,作為政府貸款或給予部分贈款,連同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一并發放,以滿足出口商(如為賣方信貸)或進口商(如為買方信貸)支付當地費用與設備價款的需要。政府貸款收取的利率比一般出口信貸利率更低,政府貸款或贈款占整個貸款金額的比例一般占貸款金額的30%-50%。
西方國家提供混合型信貸的形式大致有兩種:
(1)政府貸款和信貸分別簽署貸款協議,兩個協議各自規定其不同的利率、費率和貸款期限等融資條件。
(2)將一定比例的政府貸款和一定比例的信貸混合在一起,然后根據贈予成分的比例,計算出一個混合利率,當然其利率、費率和貸款期限等融資條件也只有一種。
四、福費廷
1.福費廷業務的概念
福費廷是指在大型設備貿易中,出口商把經進口商銀行承兌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遠期匯票,無追索權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或金融機構,提前取得現款的一種資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貸的一個類型。
2.福費廷業務的主要內容:
1.出口商與進口商在洽談設備、資本貨物的貿易時,若要使用福費廷,應該先行與其所在地銀行約定。
2.進出口商簽訂貿易合同言明使用福費廷,進口商提供擔保。
3.進出口商簽訂合同
4.出口商發運貨物后,將全套貨運單據通過銀行的正常途徑寄給進口商以換取進口商銀行承兌的付有銀行擔保的匯票。
5.進口商將經承兌的匯票寄交出口商.
6.出口商取得經進口商銀行的附有銀行擔保的匯票后,按照事先的約定,出售給出口地銀行,辦理貼現手續。
3.福費廷業務與一般貼現的區別
福費廷與貼現極其相似,但又不相同,其主要的區別在于:
(1)一般票據貼現,如票據到期遭到拒付,銀行對出票人能行使追索權,要求匯票的出票人付款。而辦理福費廷業務所貼現的票據,不能對出票人行使追索權。出口商在貼現這項票據時是一種賣斷,以后票據遭到拒付與出口商無關。出口商將票據拒付的風險,完全轉嫁給貼現票據的銀行。這是福費廷與貼現的最大區別。
(2)貼現的票據一般為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往來中的票據,而福費廷則多為與出口設備相聯系的有關票據。福費廷可包括數張等值的匯票(或期票),每張票據間隔的時間一般為6個月。
(3)貼現的票據一般不需銀行擔保,而辦理福費廷業務的票據必須有一流銀行的擔保。
(4)辦理貼現的手續比較簡單,而辦理福費廷業務則比較復雜。貼現的費用負擔一般按當時市場利率收取貼現息,而辦理福費廷業務的費用負擔則較高,除按市場利率收取利息外,一般還收取下列費用:①管理費:一次性支付。②承擔費:從出口商銀行確認接做福費廷業務之日起,到實際買進票據之日止,按一定費率和天數收取承擔費。③罰款:如出口商未能履行或撤消貿易合同,以致福費廷業務未能實現,辦理福費廷業務的銀行要收取罰款,這些費用雖均由出口商支付,但最后還是以提高設備項目貨價的方式轉嫁給了進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