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專業知識》輔導講義(三十四)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10-26 09:59:11
4.福費廷與保理業務的區別
福費廷與保理雖然都是以出口商賣斷匯票或期票,銀行不能對出口商行使追索權,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1)保理業務一般多在中小企業之間進行,成交的多為一般進出口商品,交易金額不大,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而福費廷業務成交的商品為大型設備,交易金額大,付款期限長,并在較大的企業之間進行。
(2)保理業務不需進口商所在地的銀行對匯票的支付進行保證或開立保函,而福費廷業務則必須履行該項手續。
(3)保理業務中的出口商不需事先與進口商協商,而福費廷業務則出口商必須事先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4)保理業務的內容比較綜合,常附有資信調查、會計處理、托收等服務內容,而福費廷業務的內容則比較單一突出。
5.福費廷業務對出口商和進口商的作用
? 對出口商的作用
福費廷業務,把出口商給予進口商之信貸交易,通過出口商的票據賣斷,及時變為現金交易,獲得現金,對出口商來說,這一點與買方信貸相似。此外,福費廷業務尚能給出口商帶來下列具體利益:
(1)在出口商的資產負債表中,可以減少國外的負債金額,提高企業的資信,有利于其有價證券的發行。
(2)能夠立即獲得現金,改善流動資金狀況,有利于資金融通,促進出口的發展。
(3)信貸管理、票據托收的費用與風險均轉嫁給銀行。
(4)不受匯率變化與債務人情況變化的風險影響。
? 對進口商的作用
對進口商來講,利息與所有費用負擔均計算在貨價之內,一般貨價較高。但利用福費廷的手續卻較簡便,不像利用買方信貸那樣,進口商要多方聯系,多方洽談。從這一點來講,與賣方信貸很相似。在福費廷方式下,進口商要取得擔保銀行對遠期匯票進行擔保。這時,進口商要向擔保銀行交付一定的保費或抵押品,其數額視進口商資信情況而定。
例:
1、在(C )方式下,出口商出具的匯票對其無追索權。
A.買方信貸
B.賣方信貸
C.福費廷
2、福費廷業務的風險最后承擔者是進口商。(否)
3、福費廷業務中的遠期匯票應得到( B )
A. 進口商擔保 B. 進口商銀行擔保 C. 出口商銀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