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
省統考按專業分為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服裝類(職高)、服飾藝術與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表演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影視節目制作類、攝影攝像類等十一個考試類別,凡報考藝術類專業(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的考生務必選擇相應或相近的考試類別參加省統考。取得省統考專業合格資格的考生,方能參加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我省將于2010年2月2日前劃定各專業類別的省統考合格資格線,并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上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不另行發放合格證)。在湘院校和省外所有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以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省外其他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含湖南大學廣播電視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自行組織校考(省外院校專業校考辦法另文下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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