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2)
一、音樂類、舞蹈類(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專業考試大綱》〈湘教考命字[2008]3號〉)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為主科(主科分為聲樂、舞蹈、理論作曲、鋼琴、器樂五類,考生可任報一類)、視唱、練耳(筆試)、音樂基礎理論(筆試)、副科等五門。專業成績滿分為300分,其分值為主科占總分的60%,其他四門各占總分的10%。
主科為聲樂的考生,主科考試曲目必須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專業統考聲樂考試規定曲目》(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中選定;主科為舞蹈的考生,主科考試內容為基本功與舞蹈劇目;主科為理論作曲的考生,主科考試內容由和聲、作曲及鋼琴三部分組成,其分值分別占主科考試成績的40%、45%和15%。主科為聲樂的考生,副科從鋼琴、器樂、舞蹈中自選一項;主科為非聲樂的考生,副科一律考聲樂。
舞蹈類(即音樂類專業考試中主科為舞蹈的考生)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考生直接參加音樂類專業考試,其成績既是舞蹈類專業考試成績,也是音樂類專業考試成績。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面試。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專業基本功和專業條件等,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2)以聲樂、舞蹈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樂、鋼琴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3)專業基本功與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只計合格與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報考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類專業。
湖南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專業在全省音樂類專業統考中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中招生,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在音樂專業成績達到基本要求后,確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1.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考試于2010年1月12日至22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統一進行。考生憑《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繳費,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按批次分主科門類(聲樂、舞蹈、理論作曲、鋼琴、器樂)進行,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順序 | 主科 | 地區 | 報到 |
第一批 | 聲樂、舞蹈 | 長沙、株洲、湘潭 | 1月12日上午 |
第二批 | 聲樂、舞蹈 | 衡陽、邵陽、岳陽 | 1月12日下午 |
第三批 | 聲樂、舞蹈 | 常德、張家界 | 1月13日上午 |
第四批 | 聲樂、舞蹈 | 益陽、婁底、郴州 | 1月13日下午 |
第五批 | 聲樂、舞蹈 | 永州、懷化、自治州 | 1月14日上午 |
第六批 | 理論作曲、鋼琴、器樂 | 全省各市州 | 1月14日下午 |
報到地點:湖南師范大學北院體育館(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
考試地點:①主科、副科、視唱三項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試
②練耳和音樂基礎理論二項在湖南師范大學北院“至善樓”和湖南師范大學附中(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試
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的練耳(筆試)和音樂基礎理論(筆試)考試于1月17日上午9:00~11:30進行,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考生的練耳(筆試)和音樂基礎理論(筆試)考試于1月17日下午2:00~4:30進行。考生須在考前到相關地點了解有關事項,準時參加自己所在批次的考試,過時不予補考。
2.考試所需的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二、美術類
(一)普高美術(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專業考試大綱》〈湘教考命字[2008]3號〉)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速寫。各科成績滿分分別為素描120分、色彩120分、速寫60分,總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長沙市、益陽市考生到湖南師范大學考點考試;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業大學考點考試;湘潭市、婁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學考點考試;衡陽市考生到衡陽師范學院考點考試;邵陽市考生到邵陽學院考點考試;岳陽市考生到湖南理工學院考點考試;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學院考點考試;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學院考點考試;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永州市第八中學)考試;懷化市考生到懷化學院考點考試;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學張家界校區考點考試。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自備。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010年1月14、15日到相應的考點報到繳費(其中,長沙市內五區的考生14日上午報到,長沙縣、望城縣、瀏陽市、寧鄉縣四縣(市)的考生14日下午報到,益陽市的考生15日上午報到),16日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1月16日 | ||
上午 | 8:00-11:00 | 素描 |
11:15-12:00 | 速寫 | |
下午 | 2:30-5:30 | 色彩 |
3.請考點及考點所在市招生考試部門各派一名考務人員于1月12日下午到我院報到,參加13日上午9:00召開的考務會議,領取試題及相關考試資料。考試結束后,請各考點于1月17日派兩人將試卷和《監考情況登記表》等送達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4.我院委托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岳陽市、常德市、郴州市、懷化市、張家界市招生考試部門對設在本轄區考點的組考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二)職高美術
職高美術與普高美術使用同一套試卷考試,考試時間安排與普高美術相同。2010年1月15日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參加考試。
三、服裝類(職高)
服裝專業考試科目及各科成績滿分分別為:人物素描70分、服裝設計80分、服裝結構制圖70分、服裝工藝制作80分,總分300分。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010年1月15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考試時間為16日至19日。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剪裁工具自備。
四、服飾藝術與表演類(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服飾藝術與表演類專業考試大綱》〈湘教考命字[2008]3號〉)
(一)報考要求
1.平面模特、廣告模特(小模)男生身高1.75—1.80米,女生身高1.65—1.70米,五官端正,形體比例勻稱。
2.T臺模特(大模)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形體比例勻稱。
3.具有一定的美術、音樂、舞蹈特長。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1.形體測量(100分)
2.上鏡效果(靜態造型)(40分)
3.T臺表演和展示(泳裝、生活裝)(120分)
4.知識問答和才藝(知識問答在普通話朗誦、英語朗誦、即興問答三項中隨機抽取一項;才藝表演在舞蹈、歌唱、器樂演奏、節目主持或演講四項中任選一項,時間2至3分鐘)(40分)
(三)考試安排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010年1月19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繳費,20日至22日考試。考試所需CD音樂碟、道具等自備。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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