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語文高考第一輪常見標點符號誤用例談
2014年語文高考第一輪常見標點符號誤用例談
常見標點符號誤用例談
1.非疑問句用問號
例:我不知道這條路誰能走通?但我一定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
分析:“這條路誰能走通”雖然有疑問詞,但它是“不知道”的賓語,整個句子是一個動賓結構的陳述句,故不能用句號。
2.倒裝句中問號前置
例:到底去還是不去?我的小姑奶奶。
分析:這是一個倒裝句,“我的小姑奶奶”是全句的主語。凡是倒裝句,問號應置于句末,才能準確地表達出疑問或反問語氣。不能一看到發問便加問號。
3.分句之間用頓號
例:浦東展開了翅膀,她是那樣歡快、昂揚、奮發、正在向輝煌的明天飛去。
分析:這里實際上是三個分句,在第二個分句和第三個分句之間,應用逗號而不是頓號。“歡快、昂揚、奮發”是聯合詞組。凡是聯合詞組,最后一個成分后面,不能用頓號。
4.聯合詞組不同層次的詞語之間用頓號
例:上海的越劇、滬劇、淮劇、安徽的黃梅戲、河南的豫劇,在這次會演中,都帶來了新的劇目。
分析:“越劇、滬劇、淮劇”是一個層次,它和“安徽的黃梅戲、河南的豫劇”組成聯合詞組,又是一個層次,不同層次之間都用頓號,必然脈絡不清。第二層次應改為逗號。
5.連詞前面用頓號
例:觀眾長時間地等待,只為一睹她的風采、或簽上一個名。
分析:“或”是連詞。在不表并列關系的連詞前面,無論是“或”,是“和”,是“及”,是“與”,均不能用頓號。可根據不同句子的情況,或者刪去頓號,或者改用逗號。
6.概數中間用頓號
例:她看上去十七、八歲,一副瘦骨伶仃的樣子。
分析:“十七八歲”是鄰近兩個數字連用,表示大概年齡。既然是概數,就不能用頓號。
7.集合詞語中間用頓號
例:這次“嚴打”的成功,和廣大公安干、警的努力是分不開的,和公安干、警家屬的支持是分不開的。
分析:“公安干警”是集合詞語,“干”指“干部”,“警”指“警察”。集合詞語是緊密結構,不能用頓號分隔開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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