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處理不同類型考試分數轉換與合成
按照新方案,未來考生高考成績由三部分組成。由于這三部分無論從考試目標、考試性質,還是在計分和評分要求上,都有很大不同,將不同類型、次別考試的原始分數直接相加一直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語文和數學科目是具有選拔性功能的常模參照性測驗,而學業水平考試是分別采用合格和等級方式來呈現考試成績的標準參照性測驗。由于其本質上與常模參照性測驗要求不是一個體系的,它的得分與常模參照性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得分直接相加,就存在科學性問題。
要研究確立對學科原始得分進行科學轉換辦法,可以嘗試采用線性轉換方法對每一科目的原始考分進行轉換,保證每一科目考試所測得的考生信息在分數轉換前后始終守恒。嘗試將原始分數以平均差為單位轉換為標準分數,在取齊各科平均差之后,再以預設的各科權重合成考生個人高考實際總分。
國家已經統一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的權重范圍,這樣會有利于高考分數合成。按照新方案,高校要在國家統一的權重范圍內,以招生專業為單位抓緊研究設置每一專業的高考科目在分數合成中的具體權重。
規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其運用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面對如此龐大數量的學生群體,時間橫跨三年,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在當前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尚沒有完全建立的情況下,如何公平評出優、良、中、差并有效用于高考?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都有顧慮。
首先是學校要客觀、全面、真實的記錄學生高中三年的日常重要行為、事情,建立行為和素質檔案;其次是學校要把學生這些行為、事情進行聚類分析,根據行為的大體性質分成類,每一類再進行粗略的分級并區別程度;然后是建立一個百分比形式的積分系統,用數據說明學生在年級中的排位;最后是將學生三年學習結果以報告的形式通過公示后呈現。
要改變過去那種把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同的思維,讓綜合素質評價作為一個過程,關注學生在校三年中的發展增量,綜合高中三年的發展歷程和積累,全面認識一名學生,甚至進而全面認識和評價一所學校。
綜合素質評價的實踐主體是學生本人,管理主體是學校,使用主體是高校,但評價方案的設計主體應該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抓緊研究構建科學的評價體系,研制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平臺。高校要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材料,研究辦法,進行初次遴選,按照綜合成績,進行再次遴選,擇優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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