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知識產權專業介紹
桂林,以山青、水秀、洞奇、石美聞名于世。1960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的前身----桂林機械專科學校就誕生在這個美麗的城市。學校先后更名為桂林機械工業學校、桂林無線電學校和桂林電子工業學院,先后隸屬于第四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機械電子工業部、中國電子工業總公司、信息產業部。2000年管理體制轉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是廣西重點建設的5所高校之一。2006年2月,教育部同意桂林電子工業學院更名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08年3月,學校成為工業與信息化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知識產權 (本科類)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系統掌握知識產權法律和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學基礎,有較強的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熟悉知識產權理論與法律事務,能在版權、商標、專利等國家機關部門、大中型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等單位從事知識產權事務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接受法學思維和知識產權保護、管理、研究等實務的基本訓練,學習和掌握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方法和技能,具有運用知識產權基本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學的知識基礎,系統掌握與知識產權密切相關的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具有運用知識產權理論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3.熟悉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熟悉有關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或條約,了解發達國家和東盟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律規定。
4.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較高的外語水平。
5.了解知識產權理論發展前沿和知識產權發展的趨勢。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三、主干學科、主要課程與專業實踐性教學環節
主干學科:法學
主要課程:法理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知識產權法概論、著作權法學、商標法學、專利法學、專業外語(知識產權)、國際知識產權法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法律咨詢、社會調查、社會實踐、專題辯論、知識產權模擬審判、知識產權診所教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見習、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寫作等。
四、畢業合格標準
1.符合德育培養目標要求;
2.畢業生最低畢業學分為195分(課內教育187學分+課外教育8學分);
3.符合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
五、修業期限和授予學位
標準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責任編輯:吳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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