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美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5)
六、 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美術學院由中國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1906年創辦。學院幾易其名,于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準更名為天津美術學院,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頗具特色,多學科多層次的高等美術院校。學院校園占地面積188畝,校舍建筑面積為16.6萬多平方米。分為南、北兩個校區。 天津美院下設造型藝術學院、中國畫學院、人文學院、設計藝術學院、環境與建筑藝術學院、產品設計學院、實驗藝術學院、國際教育藝術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九個二級學院,共設有繪畫、雕塑(五年)、美術學、攝影、書法學、中國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公共藝術十五個專業。
學校秉承"崇德尚藝,力學力行"的校訓,遵循高等藝術教育規律,著力培養基礎扎實、人文厚重、個性鮮明、創意活躍、德才兼備的卓越藝術家和設計家。面向未來,學校依據“理論與實踐結合、傳統與當代結合、藝術與人文結合、藝術與科技結合”的學科發展理念,將美術學與設計學打造成為國內一流的學科,將實驗藝術與新媒體藝術專業群打造成為國內外最具影響力的新興專業的人才培養平臺,積極推進學科專業交叉融合特色發展,強化國際合作與交流,加快學校國際化進程,努力把學校打造成特色鮮明、品質卓越、國際知名的中國一流美術學院。
我校與國內外高等藝術院校、藝術團體和藝術研究機構的學術交流廣泛,經常開展教學科研活動。常年同法國、比利時、德國、美國、英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等國際知名美術院校開展項目合作,舉行各類學術研討會、國際藝術展、講座、國際工作坊教學,定期互派優秀學生參加長短期國際交換生學習。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學院設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此后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招生工作全程由紀委部門監督監察。
第五條 我院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六條 50名。招生專業(招考方向):繪畫(壁畫、攝影、綜合繪畫)、動畫、動畫(移動媒體藝術、影像藝術、動畫創作與編劇)、公共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染織設計)。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我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按照各省市招辦提供的報考我院的考生名單,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文化成績及專業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 錄取辦法:
我院是教育部批準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院校之一,錄取時不承認任何政策加分,報考我院的全國考生均按我院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分文理科)進行錄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劃定控制線和進行錄取工作,以下對文化課分數的要求均以原始分為標準,如考生成績為非原始分則折合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滿分為750分)。我院依據以下錄取原則錄取:
(一)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必須獲得所在省、市、自治區美術統考合格證才可報考我院(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具體操作辦法以各省、市、自治區當年招生文件為準)。
(二)考生只有取得我院該項目專業考試合格證后才可填報我院。該項目錄取順序安排在我院其他本科招生考試項目之前。考生在填報藝術類志愿時須將天津美術學院填寫為所在批次的第一志愿,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或專業招考方向一致,否則無效。該項目考生須登陸我院指定網址填報該項目專業(招考方向)志愿,具體時間要求等詳見合格證說明。
(三)報考該項目考生,文化總分和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后,我院根據公布的各專業(招考方向)招生計劃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總分高的考生,專業成績總分相同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各專業(招考方向)計劃額滿為止。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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