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美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3、報考我院考生(不含報考史論類考生和中英合作辦學),文化總分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后,依據考生所填我院專業(招考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各專業(招考方向)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天津市考生單獨排隊擇優錄取;其他省考生統一排隊,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具體為:
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滿分×60+考生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總分高的考生,專業成績總分相同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各專業(招考方向)計劃額滿為止。如某專業(招考方向)錄取名額未滿則從志愿填報服從調劑的未錄取考生中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調劑錄取。
4、報考我院史論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文單科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后,依據考生所填我院專業(招考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按各專業(招考方向)文化課總分進行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語文成績相同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各專業(招考方向)計劃額滿為止。
5、報考中英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考生文化總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后,按英語單科成績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如英語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
6、錄取順序:①“天美人才計劃”排隊擇優錄取②繪畫類、設計類、書法類、史論類排隊擇優錄取③中英合作辦學項目(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排隊擇優錄取。
7、由于我院在專業考試時按大類進行考試,專業合格后才進行考生專業志愿的填報,所以要求考生不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報我院,而且必須按照我院時間要求登陸我院網站填報專業志愿。我院在錄取時均以考生在我院網站上填報的專業志愿為唯一依據進行錄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網站上填報專業志愿,影響錄取后果自負。
8、專業排名(繪畫類、設計類、書法)在本大類招生計劃10%以內(含10%)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績未被錄取,2018年可免試專業(錄取結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錄取,請將專業合格證復印件、本人申請、1寸照片一張于2017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將發放專業免試通知單)。
9、各省如有特殊規定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文件為準。
第九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 我院各招生專業均為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學生通過學校規定的英語考試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 按照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為:藝術學理論類10000元/生.年,藝術設計學類12000元/生.年,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學類1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類39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3-4人間,每生每年1200元,5-6人間,每生每年10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新標準為準。
第十二條 學院專業設置和專業考試內容、報考方式詳見我院2017年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 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四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美術學院學生管理條例》、《天津美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本科學分制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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