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4)
當考生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和錄取具體情況,由學校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內蒙古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藝術專業錄取規則:以一定比例“文化+專業”形成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綜合成績具體構成比例是:音樂學、舞蹈學專業的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5%+文化成績×35%;美術類專業的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50%;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
美術類四個專業的錄取原則遵循第二十條之規定。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如果在沒有舉行校考的省份招生,我校錄取的專業成績采用招生省份編導類省統考成績,即參加了生源省份編導類省級統考并成績合格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第二十二條 體育教育專業錄取規則:以“文化成績十專業成績”形成總成績,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總成績、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遵循第十九條之規定。
第二十三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規則:按照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執行,學校按照投檔考生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對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高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不服從調劑、總分低且錄取滿額等情況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審核確認以后的名單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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