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5)
二、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照各省(市、區)投檔原則,依次錄取其他志愿考生;
三、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學校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進檔考生先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逐一進行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總分相同專業志愿相同的考生,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不分文理類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和數學總分、外語單科順序比較成績。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依次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四、執行各省(市、區)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五、藝術類錄取原則: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取得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錄取時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總分×100%)+(文化課成績總分×60%),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逐一進行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如綜合成績相同專業志愿相同,有關省有等級要求則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等級相同或無等級要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專業成績再相同,素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素描成績再相同或無專業課單科成績,則比較文化課單科成績: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單項科目順序比較成績,不分文理類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和數學總分、外語單科順序比較成績。(有關省招生部門有明確錄取規定,則按該省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uc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學建大路1111號
聯系電話:0431-81865507 81865508 81865509
聯系人:才老師 王老師
第十六條 本章程無特別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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