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體育學院招生章程公布(2)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高職(專科)專業:
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體育保健與康復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體育藝術與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體育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體育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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