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正式備案設立的全日制國有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專科層次),也是一所以工科為主、工管結合的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目前已有五十九年辦學歷史。學院秉承“明德尚能,學以致用”的校訓,以“質樸寬厚,崇實篤行”的大學精神,以“立足省內、面向全國、輻射兩亞、注重實用、突出特色”的辦學思路,突出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特征和國土資源辦學特色,圍繞國土資源大行業培養高素質技能型應用人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 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
第四條 國標代碼:12349
第五條 校址:學校共有三個校區,分別為:陽宗海主校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七甸街道國土學院路1號);經開區校區(地址:云南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牛路2號;武定校區(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縣)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正式備案設立的全日制國有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專科層次),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高職專科,基本學制為三年,五年一貫制高職學制為五年。
第九條 頒發證書: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要求,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委員會由院長擔任主任,副院長、紀委書記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審議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工作方案,定期聽取工作匯報,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院招生考試辦公室。
第十一條 招生考試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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