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新興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公布
云南新興職業學院是經云南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并頒發代碼的高等職業學院,具有二十四年的辦學歷史,是一所以醫藥類為主,理工、文史結合的普通類民辦高職(專科)院校(學院代碼:5356)。
學院秉承以德立校育人,堅持“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特征,圍繞新興行業培養高等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第一章 學校概要
第一條 學院名稱:云南新興職業學院
第二條 學院國標代碼:14032
第三條 學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經開區水海子云南新興職業學院
第四條 郵政編碼:650501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及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管招生就業的領導擔任。
第八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和復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1、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各地生源分布情況,組建招生工作小組赴各地進行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完成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
2、我院不在校外設立任何招生中介機構和代辦人,有關招生錄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長應直接向我院招生辦聯系和咨詢。
第九條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組長由學校紀委書記擔任。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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