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理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公布(2)
第五章 錄取原則及程序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學院招生專業錄取規則:考生達到錄取分數線后,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志愿(“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錄取。若考生所報第一志愿專業錄滿,則依據考生所報其他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同等分數情況下,專業志愿在前者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有藝術、體育方面特長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科高考分數總和較高的考生。
第十六條 由于專業特點,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其他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七條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除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被醫學類各專業錄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
第十八條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者。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身體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 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有弄虛作假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退回戶口所在地。
第二十一條 錄取工作中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云南省招考院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院招生錄取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按照“陽光工程”要求,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考生均可通過學院網站、陽光高考平臺、云南省招考院等正規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費,遵循屬地原則,具體收費標準按照云南省發改委和大理州發改委核定的標準執行,學費5000元/生/年,住宿費8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費用。
第二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前可在當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入學后可向學院申請困難學生補助,學院建立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補助為一體的資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資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學院辦學地點: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海東新城蔚文街。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院愿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72-3189545
電話傳真:0872-3189539
郵政編碼:671006
E-mail:dlhlzjc@163.com
學院網址:www.dlhlzyxy.com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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