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達能-娃哈哈”風波的評論中,那些令我們尊敬的國際大牌媒體更應該關注“為什么跨國公司在新興市場喪失了基本商業倫理?”

亞洲市場是達能的現在和未來,而中國在達能業績占了10%左右。正如《中國企業家》雜志封面故事《愛恨達能》(編者注:2007年第7期)所寫,達能是一家以參股發展中國家本土同類企業為戰略的跨國企業。多年來,這個戰略給它帶來了豐厚回報。但是,達能被貪婪和自大蒙住了眼睛,2007年以來的所有跡象表明,這家手腕高明的歐洲公司,走進了險境。
在娃哈哈風波之后,法國和西方主流媒體一邊倒的調子,是“在新興市場尋找合作伙伴風險太大”。今天,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合資企業的確出現了“獨資化”的趨勢,而且基本完成了獨資化。在合資十幾二十年之后,在逐步了解了本土市場和本土經營環境之后,在中國商業環境逐步國際化之后,跨國產業資本感覺不再需要“本土合作伙伴”。主流的跨國企業,如美國寶潔、GE,韓國的三星,在中國已經獨資化。達能這樣的延續“合資戰略”的大公司,的確在減少。但是,在2007年之前,達能在中國的戰略證明是成功的:它參股、控股了中國所有領先的食品飲料企業,每家合作企業都給它帶來豐厚回報,而它自己的獨資企業,以及它全資控制的樂百氏,業績都不怎么樣。也就是說,達能在新興市場不是沒有“自己單干”過,但是它的獨資經營全部失敗了。假如一家心態與戰略正確的公司,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堅持它低調、分享、尊重本土伙伴、不參與管理的既定戰略,并且不斷入股新冒出來的企業,比如蒙牛,獲得穩定而可觀的投資回報。但是,問題是,達能被貪婪和自大迷上了眼睛,它按捺不住想要“翻底牌”,想要控股、控制合資企業,想要把本土品牌換成達能自己的品牌。
于是,一切美好都成往事。
合作伙伴和政府提高了警惕。以前達能在參股多家同業企業過程中的種種不合法、不光明、不道德行為,開始逐漸暴露在世人面前,不排除中央政府按照反壟斷法和外資投資規定重新審核過去的合資協議的可能。達能旗下的其他本土企業會提高合作門檻和反控制難度,甚至要求達能退出。
其實,即便站在西方讀者的立場上,那些令我們尊敬的國際大牌媒體更應該關注“為什么跨國公司在新興市場喪失了基本商業倫理?”在西方國家,達能不可能同時參股一個行業的多家領先企業;不可能利用企業家法律意識的不發達簽實際上違法的“陰陽合同”;不可能以霸權心態在全球起訴它的合作伙伴。但是,在中國,達能全干了,而且干得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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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西方視角看“達能-娃哈哈”
在中國合資高風險的視角主宰了西方主流商業媒體對“達能-娃哈哈事件”的評論
《娃哈哈:哈哈!中國的合資企業》
基于對WTO的承諾,中國作為成員之一已經遵守相關規定,變得更加開放。但是它對于外國投資者的渴求已經得到滿足了。勞動力和土地可利用率低,國內資本充裕,中國本土市場現在已經被認為是世界最具吸引力和敏感的,它已更加民族主義和自給自足。因此它為國外合作伙伴提供通道的興趣越來越少。
——《經濟學家》雜志2007年4月21日
《合資之險》
盡管許多觀察家把達能和娃哈哈之爭視為關于中國對于外資相關法律承諾的檢驗,它的更為深遠的影響恐怕還是上了一堂如何不要合資的課。事實上,向合資企業投資的外國公司或者試圖建立合資公司的都要被迫重新考慮他們的商業策略。
達能的訴訟費用,規模尚未公開——很有可能巨大——應該使那些潛在的合資者重新考慮關于與中國公司合資的想法。中國仍然是富有吸引力的、做生意的地方,特別是你自己做的時候。單獨做也有風險,不過至少如果自己的賭注落空的話,就沒有什么人可抱怨了。
——《華爾街日報》(亞洲版)2007年6月25日
《達能的戰斗體現了合伙的風險》
這個案例對于達能進入新興市場的侵略性戰略是重要一擊,與當地公司以合資形式進行合作為像達能這樣的外來者提供了更快滲透當地市場的途徑,相對建立一個“有機”的生意,這種方式也便宜得多。與娃哈哈合資,達能去年的瓶裝水市場份額達到23%,也是這個國家產量最大的飲料制造商,打敗了像可口可樂這樣的競爭者。
世界范圍內,消費品公司傳統上傾向通過實施相對比較慢、更為昂貴的單獨路線來控制其商業戰略。當寶潔公司1988年進入中國大陸時,它也實施了合資戰略,但是政策松動之后寶潔公司增強股權,2004年它購買了所有的合作伙伴。
根據中國方面數字,去年國外直接投資進入中國的獨資規模達到674.7億美元,而合資規模為143.8億美元。一些曾經考慮通過與合作伙伴合作、獲得中國立足點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星巴克,已經買回了他們的一些合資伙半。比如,聯合利華,旗下品牌包括Dove香皂、立頓茶、Ben&Jerry’s 冰激凌,一度在中國有14個不同的合資企業,從2000年開始逐步買回。幾年前,它完全控制了其中國所有的運營。
——《華爾街日報》(歐洲版)2007年6月15日
《達能的風險在中國混戰中擴大》
分析師說,娃哈哈之爭對于外國公司是一個提醒。“這是一個警戒性的事件!盚arris & Moure的上海律師Steve Dickinson說!斑@并不是一個你不能在中國做生意的信號。但是如果你來中國(做生意),讓中國人在沒有任何監督下工作的話,他們就會做這樣的事情。
——《國際先驅導報》2007年6月13日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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