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 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的意見》(定委辦〔2006〕43號)以及《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決定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4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見:2009年招聘崗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報考區殘疾人勞服所工作人員職位的須提供殘疾證); 4、年齡在18-35周歲(1991年5月15日至1974年5月15日期間出生), 備注欄中另有說明的除外(40周歲指1969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5月15日。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為2009年5月26日-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 2、報名地點: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定海昌國路61號)。 3、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好《定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可在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以下簡稱招聘網站〕下載,社會人員須經現工作單位同意蓋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經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僅對報考對象報名表上填寫的信息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的時間另行在招聘網站上通知)。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經定海區人事勞 動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 四、考試時間、內容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其中區機關幼兒園幼兒教師招聘筆試、面試辦法及考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屆時將在招聘網站上公布)。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名單將于筆試成績揭曉后在招聘網站上公布),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面試前將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應屆生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相關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的時間、地點及面試辦法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 合成總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兩位小數。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招聘計劃備注欄中對身體條件另作要求的按備注欄說明)。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如體檢、考核不合格,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1、 經考核合格人員,按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3、聘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內確實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做到客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定海區投訴中心0580—8260076,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80-2027783、2037438 舟山市定海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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