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09 年全市職稱改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呼人發〔 2009〕 101號 各旗市區人事(人事勞動)局,市直各委、辦、局、處,各直屬企事業單位人事(組織、政工)部門: 現將《2009年全市職稱改革工作安排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及早部署,確保2009年職稱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2009年全市職稱改革工作安排意見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建立健全科學的社會化人才評價機制和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選拔用人機制,認真嚴肅地做好職稱改革工作,根據全市人事人才工作會議和全區職稱工作會議精神,現將 2009年全市職稱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條件 (一)評審范圍、評審程序按《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 <內蒙古自治區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內人發 [2004]46號)、《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行辦法〉的通知》(內人發 [2005]32號)辦理。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也可申報社會化及非公有制序列專業技術資格。 (二)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使用,按《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職稱外語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內人發〔 2007〕 6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內人發〔 2007〕 61號)要求辦理。參加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初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須提供一個模塊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成績,所考模塊由考生任選。 (三)繼續執行 1993年以來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新修訂的專業評審條件執行修訂后的評審條件。 二、可破格申報評審的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取得年限、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條件的限制,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1 、經國務院批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2 、經國家或自治區政府批準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3 、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4 、獲得“內蒙古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的人員。 5 、受到自治區表彰的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6 、科技成果國家級獎獲得者或省部級一等獎獲得者。 7 、在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獲盟市科技成果一等獎、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各一項以上的獲得者。 (二)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具備符合要求的學歷,且取得以下突出業績之一者,可不受資格取得年限限制,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1 、科技成果省部級二等獎獲得者。 2 、作為企業骨干為企業引進新技術、研制新產品,填補自治區空白獲得省部級以上優質產品獎,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者(經濟效益必須有當地財政、稅務部門的證明)。 3 、在大企業內獲得三項以上成果獎,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 (三)在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時,提供的論文是否發表不再作為硬性要求,注重其實際工作經歷和業績。 (四)自治區“新世紀 32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時,不受專業技術資格取得年限限制,注重其實際工作經歷和業績。 (五)博士學位獲得者可直接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時對學位獲得時間不作要求。 (六)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三年之內第一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可不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限制,但必須符合其它評審條件。 三、繼續教育要求 (一)2009年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在近三年完成繼續教育公共課和專業課學習,且總學時達到 120學時;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在近三年參加繼續教育公共課和專業課學習,且總學時達到 96學時。 (二)男滿 55周歲、女滿 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不要求繼續教育學時;男滿 50周歲、女滿 45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學習,學時數達到規定學時的三分之一即可。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自調入的下一年起要求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學時。 (三)各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到各級人事部門辦理繼續教育證書審驗手續時,須提供加蓋公章的驗證人員花名冊。申報材料中,需提供繼續教育審驗卡原件和繼續教育證書相關頁的復印件。 四、申報 (一)專業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填寫的內容、業績成果和提供的有關證書、成績單等須真實有效。各旗市區、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行辦法》的要求,認真審查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堅決杜絕接收不符合條件的材料。 (二)2009年中小學系列高級資格評審工作,在自治區人事廳的指導和監督下,全區共設立 8個中小學高級資格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其中,呼倫貝爾市(含大興安嶺林管局)中小學高級評委會辦事機構設在呼倫貝爾市人事局。評審采取評委由自治區統一調配,異地入闈評審,評審結束后由自治區人事廳統一核準并發放資格證書。 (三)自治區高等學校教師系列、研究系列、思政系列和實驗系列高評委辦事機構設在自治區教育廳 ,呼倫貝爾市直屬及駐呼倫貝爾的各高等學校申報材料由市人事局審核、接收、上報自治區教育廳。 (四)旗市區申報的評審材料原件由旗市區人事局審核把關。市直單位申報的評審材料經主管部門初審后,在復印材料上加蓋審核人小章名和主管局公章,并攜原件到市人事局審核。中區直駐呼倫貝爾單位要求委托代評專業技術資格時,需出具委托函。非公有制單位的人員,申報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可通過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工商聯或歸口行業協會等機構進行申報。 (五)中小學教師、中專、技校系列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提供近三年的教師業務檔案,所在單位要對參評人員現任資格以來的職業道德表現情況和教學綜合能力情況分別出具材料說明。 (六)各旗市區人事局填寫中小學教師系列申報人員花名冊時,須將同一個旗市區、同一個學區、同一個學校、同一個專業的人員排列在一起。 (七)《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 “ 工作經歷 ” 一欄必須加蓋保管申報人人事檔案部門的審核章。在 “ 公示 ” 欄內須注明公示情況,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八)《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一律使用 A3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申報材料附件、申報人員統計表和花名冊(附電子版)一律使用 A4紙。申報人員花名冊中每一個申報人員的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必須填寫。 申報高級資格人員花名冊(EXCEL電子版)中個人信息一定要錄入準確,出生年月錄入格式為,例 “1965/07 ” ;申報中、初級人員花名冊( VFP電子版),出生年月錄入格式為,例 “ 6507 ” ;填報的個人信息如有錯漏,由所在旗市區和部門負責。 申報材料附件要裝訂成冊,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九)材料申報前要求申報人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公示(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張貼上墻),申報材料時,附初審、公示情況。 (十)各旗市區、各部門單位申報材料時,要有總體情況的專項報告,包括專業分類、人數、初評、公示等情況,以及統計表格(見附件 2)。 (十一)申報人員的學歷和專業技術資格取得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到 2008年年底;業績成果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單取得時間截止到 2009年 5月底。 五、進度要求 (一)各旗市區、各部門單位 要在 2009 年 6 月 12 日前 完成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公示、接收、審核和報送等工作。 8 月 10日前 要完成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的公示、接收、審核和報送工作。 (二)非公序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申報時間根據自治區要求另行通知;非公序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在 8月 10前報市人才考試中心,具體事宜另行發文通知。 六、其它 (一)各旗市區、各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自治區批準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任何單位和機構不得另行加收費用。各旗市區、各部門單位報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時,評審費須交呼倫貝爾市人事局財務室。 (二)各旗市區、各部門單位接收審查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材料時,要嚴肅認真、責任到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弄虛作假者三年內不得申報自治區各類資格評審,并向全市通報批評。 (三)全市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結果,將通過呼倫貝爾市人事信息網公示,為期 2周。 (四)按照自治區人事廳的統一規定,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試中,海拉爾區、滿洲里市、牙克石市、扎蘭屯市均不享受旗縣待遇。 (五)根據自治區衛生廳、人事廳《關于印發 <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醫療衛生機構醫師到基層服務實施辦法 > 的 通知》(內衛發〔 2006 〕 23 號)、《關于認真做好城市醫師下鄉工作的通知》(內衛發〔 2007 〕 68 號)和《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城市醫療衛生機構醫師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內衛發〔 2009 〕 17 號)精神,凡盟市級以上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大型廠礦企業三級醫院、醫學院校附屬醫院的 從業醫師(對年齡在 50 周歲以上的女性、 55 周歲以上的男性醫師不作強制性要求) , 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時 , 均要求有到蘇木鄉鎮衛生院或旗縣級疾病預防機構累計工作三個月以上的經歷。申報材料時須提供《內蒙 古城市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考核表》復印件一份。 從 2009 年起,凡自治區、盟市及市轄區(市)政府舉辦的二級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不包括已轉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二級醫院),中蒙醫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學院附屬醫院、大型廠礦企事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的從業醫師(對年齡 50 周歲以上的女性、 55 周歲以上的男性醫師不作強制性要求),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時,均要求有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支援工作累計一年的經歷。申報材料時須提供《內蒙古自治區城市醫師支援社區衛生工作考核表》復印件一份。 上述醫療機構的 從業醫師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時,符合其中一項要求即可。 根據自治區衛生廳、人事廳《轉發衛生部、人事部關于下發〈具有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認定醫師資格及執業注冊辦法〉的通知》(內衛人字〔 1999 〕 267 號)精神,衛生機構的 從業醫師,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時須提交醫師執業證書(注冊證) 和醫師資格證書,申報材料中須附證書的復印件。各旗市區、各部門單位在上報衛生系列材料時,按照手術、非手術、護士和預防進行分類上報。 (六)城鎮教師申報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要符合自治區教育廳、人事廳等部門《關于開展城鎮教師支援農村牧區教育工作的意見》(內教發〔 2008 〕 36 號)的有關要求。 (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八)公安機關從事刑偵、技偵和國家安全機關從事技偵的公務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要求。 (九)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精神,我區被列入全國高級統計師考評結合試點范圍, 2010 年后凡是擬參加全區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都要取得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十)衛生系列中蒙醫(藥)學徒出徒人員申報主任醫(藥)師條件為:中蒙醫(藥)學徒出徒后,有出徒時旗縣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證明,連續從事中蒙醫(藥)工作三十年以上,并取得副主任醫(藥)師資格五年以上;申報副主任醫(藥)師條件為:中蒙醫(藥)學徒出徒后,有出徒時旗縣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證明,連續從事中蒙醫(藥)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取得主治醫師(主管藥師)資格五年以上。 (十一)各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中,凡表述為 “ 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五年以上 ” ,改為: “ 大學本科畢業滿 5年,并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滿 5年以上 ” .凡表述為 “ 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七年以上 ” ,改為 “ 大學專科畢業滿 7年,并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滿 7年以上 ” . (十二)各旗市區、部門開展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初聘專業技術職務時,要嚴格執行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各項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條件。 (十三)職稱改革工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旗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政務公開,加強對自治區及呼倫貝爾市關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政策和規定的宣傳, 讓廣大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職稱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社會各界更大的理解和支持,為進一步完善職稱改革工作營造良 好的社會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