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運提單的定義:(Bill of Lading,B/L) 海運提單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后簽發給托運人的一種證件,它體現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它是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由承運人接收或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二、海運提單的性質和作用: (一)從法律規定角度看 1. 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貨物收據,證明已按提單的記載收到托運人的貨物。 2. 提單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 3. 提單是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 (二)從外貿業務角度看 1、提單是承運人有條件地為托運人運輸貨物的書面確認。 2、提單是銀行結匯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3、提單是貨主和貨代之間,貨代和承運人之間支付和收取運費、互相制約的有效文件。 例:(05年試題) 1、各種運輸單據中具有物權憑證作用的是( ) A、鐵路運單 B、航空運單 C、海運提單 D、海運單 答案:C 2、海運提單的性質和作用是什么? 3、提單的抬頭是指( ) A.Shipper B.Consignee C.Notify Party D.Voyage No. 答案:B 三、提單的種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經裝船,分為: ² 已裝船提單:是指船公司已經將貨物裝上指定船舶后才簽發的提單,其特點是提單上必須以文字表明貨物已經裝某某船上,并載有裝船日期,同時還應由船長或者其代理人簽字。 ² 備運提單:又稱為收貨待運提單,是指船公司已收到托運貨物,在等待裝運期間所簽發的提單。 2、 根據提單上有無對貨物外表狀況的不良批注,分為: ² 清潔提單:是指承運人對貨物表面狀況未加“貨物殘缺或包裝破損”等不良批注的提單,在貨物裝船時,“表面狀況良好”。如果信用證沒有特別規定,所提交的提單必須是清潔的。 ² 不清潔提單:是指輪船公司在提單上對貨物表面狀況有包裝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單。 例:(06年試題) CLEAN ON BOARD B/L通常應具備哪些條件? 3、根據提單收貨人抬頭的不同,可分為: ² 記名提單:是指在提單上的收貨人欄內填明特定收貨人名稱的提單。 ² 不記名提單:是指在提單上的收貨人欄沒有指明任何收貨人的提單。 ² 指示提單:是指在提單的收貨人欄填寫“憑指定”TO ORDER或“憑某某人指定”TO ORDER OF 字樣的提單。這種提單經過背書可以轉讓。 ² 空白抬頭提單:是指在收貨人欄內只填寫“憑指定”TO ORDER 例: 1、海運提單收貨人欄內顯示“TO ORDER”表示該提單( B )。 A.不可轉讓 B.經背書后,可以轉讓 C.不經背書即可轉讓 D.可以由持有人提貨 2、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提單,務需背書。(否 ) 解析:空白抬頭指收貨人欄內寫:TO ORDER,而空白背書是指在提單背書轉讓時,只寫背書人的名字,而不寫被背書人的名字,所以還是要背書的。 4、 按提單簽發時間不同,可分為: ² 預借提單:因信用證裝運日期和交單期都已到期,而貨物因故尚未裝船或已開始裝船尚未完畢,在這種情況下,托運人為了交單結匯向承運人或承運人代理人提出預先簽發已裝船提單,這種行為稱為預借,借得的提單稱為預借提單。 ² 過期提單:是指出口商取得提單后未能及時到銀行、過了銀行規定的結匯期限而形成過期提單。按照規定,凡超過裝運日期21天后提交的單據即為過期提單,一般銀行不予以接受。 ² 倒簽提單:是指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提單,但提單上的簽發日期早于改批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以符合信用證裝運期的規定。這種倒填日期簽發的提單為倒簽提單。 例: 一票貨物于2002年9月10日開始裝船,并于同月12日全部裝上船,同日船舶開航。問:如果在同月11日應托運人要求,承運人簽發的已裝船提單通常稱之為( C )。 A.倒簽提單 B.順簽提單 C.預借提單 D.待運提單 解析:預借提單:因信用證裝運日期和交單期都已到期,而貨物因故尚未裝船或已開始裝船尚未完畢,在這種情況下,托運人為了交單結匯向承運人或承運人代理人提出預先簽發已裝船提單,這種行為稱為預借,借得的提單稱為預借提單。 倒簽提單:是指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提單,但提單上的簽發日期早于該批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以符合信用證裝運期的規定。這種倒填日期簽發的提單為倒簽提單。 這里所說的是在11號簽發提單,而正是貨物沒有裝完的情況所以屬于預借提單。 5、 按運輸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 ² 直達提單:是指輪船中途不經過換船而直接駛往目的港卸貨所簽發的提單,凡信用證規定不準轉船者,必須使用這種提單。 ² 轉船提單:是指從裝運港裝貨的輪船,不直接駛往目的港,而需要在中途換裝另外船舶所簽發的提單。 ² 聯運提單:是指經過海運和其他運輸方式組成聯合運輸時由第一程承運人所簽發的包括全程運輸的提單。聯運提單雖包括全程運輸,但簽發聯運提單的承運人一般只承擔他負責運輸的一段航程內的責任。 例:(05年試題)(06年判斷) 聯運提單的簽發人( ) A、 對運輸的全程負責 B、 只對第一程運輸負責 C、 接受第二程運輸承運人的委托向原貨主負責 D、 只對第二程運輸負責 答案:B 6、 其它種類提單: ² 電子提單:是為適用EDI需要而設計的非書面化提單,簽發、通知、放貨等每個環節都是以電子報文和回執確認的方式進行。 ² 無船承運人提單:一般由承運人簽發提單給無船承運人,然后他以自己的名義簽發提單給他的客戶的提單。無船承運人提單與其它運輸單據同樣處理。 ² 副本提單:與正本提單的內容完全一致,但是沒有“正本”字樣,一般銀行不接受這種沒有正本字樣的提單。 ² 簡式提單:是在提單的正面列出以下類似文字:“各項條款及例外條款以本公司正規的全式提單內所印的條款為準”。如果提單既未印上詳細的承運條件,也未注明承運條件參閱提單以外某一出處或另一文件,這樣的提單是不能接受的。 例:(05年試題) 1、海運提單的簽發日期應該早于保險單的簽發日期。(否) 2、提單的收貨人欄在填寫“To order of shipper”內容情況下,提單需要背書。(是) 四、提單的使用: (一)提單的確認(Confirm) 提單的確認包括兩個環節: 1、托運人在報關后開船前的確認 2、當貨物裝上船離境后的確認 網上提單確認系統: Ø 傳統操作: 提單確認的雙方通過傳真核對紙面提單的數據,通過直接在紙面上進行修改,經過傳真機復印后,很容易造成字跡不清,需要來回核對多次,且效率非常低下。 Ø 新操作: 提單確認的雙方通過電子口岸核對提單數據,能夠自動繼承托單數據生成提單數據,雙方在網上確認完畢后,下載到本地或直接打印。 Ø 功 能: 實現提單確認雙方的出口提單網上確認。 Ø 優 點: 1、減少來回核對次數,減少出錯,提高效率。 2、節省電話費和傳真費用。 3、平臺保存修改和狀態記錄,方便用戶查詢。 Ø 服務對象: 貨主、貨代、船公司 (二)提單的背書 提單是“物權憑證”,不論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或指示提單,在憑提單換取提貨單時,收貨人都應該在提單上記載提貨意思的表示,通常是由收貨人在提單背面蓋章、簽字。 1、提單的背書與轉讓: 記名提單不得轉讓;不記名提單,無需背書即可轉讓,此提單提貨時的蓋章、簽字僅僅是記載提貨的表示;指示提單,必須經過記名背書或空白背書才可以轉讓,此提單提貨時的蓋章、簽字才是真正意義上提單的背書。 2、提單的背書形式: ² 記名背書:是在提單背面寫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并由背書人簽名。 ² 不記名背書:也稱為空白背書,是指背書人在提單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但不記載任何受讓人的背書形式。 ² 指示背書:背書人在提單背面寫明“憑***指示”的字樣,同時由背書人簽名的背書形式。 (三) 提單的更正: 1、開船前的提單的更正 2、船已駛離,收貨人還未提貨前的提單更正 (四)倒簽提單 (五)過期提單 (六)預借提單 (七)電子提單 (八)電放提單 (1) 定義:在貨物裝船完畢,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已經簽發了提單并已經交給了托運人或還沒有交給托運人,應托運人的要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收回正本提單,而以電傳、傳真、電子文件、電報的形式通知其在卸貨港代理將貨物交給提單收貨人或托運人指定收貨人。這種操作叫“電放”,這種提單為“電放提單”。 (2) 形式: Ø 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每張提單上加蓋“電放”(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 ORIGINAL B/L)字樣圖章,將蓋章后的提單發送給其卸貨港代理憑以放貨。 Ø 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收回正本提單后出具并發送專門的“電放電文”給其卸貨港代理憑以放貨 (3) 適用性: Ø 對于不記名提單或收貨人名稱地址不詳細的提單,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一般不接受電放。 Ø 對于運費未結清的提單,一般承運人也不接受電放。 Ø 如果提單份數不齊全,承運人也不接受電放。 五、其它海運單證 (一)租船合約提單:(Charter party B/L) 1、 定義:租船運輸是一種無固定船期、航線的不定期船運輸,根據船東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租船合同來實施運輸,而由船方根據租船合同簽發的提單就是租船合約提單。這種提單只有在信用證允許使用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2、 租船合約提單的內容: ² 單據名稱:只要出現“Charter party”或“Freight and all other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 *”就是租船合約提單。 ² 裝貨港:盡可能填寫實際港口的名稱。 ² 卸貨港:按信用證規定的卸貨港填寫。 ² 簽發或證實:提單必須由船東、船長或其代理人簽發或證實。 ² 租船合同:即使信用證規定要提交租船合同,銀行不需要審核合同,僅作傳遞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² 裝卸費用: A) 船方不負擔裝船費用(Free in—F.I.) B) 船方不負擔卸船費用(Free out—F.O.) C) 船方不負擔裝卸費用(Free in and out—F.I.O.) D) 船方不負擔裝、卸、理倉費用(Free in and out and stowed —F.I.O.S.) E) 船方不負擔裝、卸、理倉、平倉費用(Free in and out and stowed and trimmed—F.I.O.S.T.) 例:在定程租船方式下,對裝卸費的收取辦法有( ACD ). A船方不負擔裝卸費 B船方負擔裝卸費 C船方只負擔裝貨費,而不負擔卸貨費 D船方只負擔卸貨費,而不負擔裝貨費 (二)、不可轉讓海運單(Sea Way Bill): 1、 定義:不可轉讓海運單是海上運輸合同的證明和貨物收據,它不是物權憑證,不能憑以提貨,不能背書轉讓。如果信用證沒有表示可接受此類單據時,銀行就不能接受。 2、 不可轉讓海運單與提單的區別: (1) 提單具有三項作用而海運單僅有其中的二項作用。 提單是承運人收到托運人貨物的收據;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合同契約的證明;是收貨人在貨物到達地提取貨物的物權憑證。作為物權憑證,海運提單一般情況下是可以轉讓的運輸單據。但是,海運單,它具有海運提單的第一、第二兩項作用,但它不是憑以提貨的物權憑證,不是一種可轉讓的運輸單據。 (2) 提單背面有各種條款而海運單僅有正面內容,沒有任何背面條款保護和制約。提單的背面一般印有各種條款受國際法制約,主要受<海牙規則>、<海牙/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制約。但是不可轉讓海運單不是運輸合同的契約人,無權對承運人提出任何主張。 3、 不可轉讓海運單的其他作用: ² 對進口商來說提貨方便、及時、節省費用、手續簡便。 ² 容易推行EDI電子數據交換。 ² 海運單容易與空運、陸運等運單統一使用 4、目前不可轉讓海運單的可適用性 (1)貨運代理公司拼箱業務中的“總運單” (2)貨代接受貨主委托,但以自己名義向承運人托運時,收貨人顯示貨代公司目的港代理人,則“總運單“采用海運單 (3)跨國總公司與其子公司、或與其相關公司間采用匯付、托收結匯方式時,常用海運單。 (4)貿易雙方交往悠久、彼此信任。 (5)對于貨物價值低、數量少、或樣品的業務。 (6)出口商已收到買方部分或全部貨款的業務。 5、不可轉讓海運單沿需要進一步解決的主要問題 (1)制約海運單的國際規則和必要條款問題 (2)信用證方式下使用海運單對進口方、出口方和銀行等各方利益保障問題。 例: 1.海運單不具有的作用是(C) A.貨物收據 B. 運輸合同證明 C.物權憑證 D. 運費支付憑證 解析:海運單不是物權憑證,不能轉讓。 2、(×)海運單上可以加“TO ORDER”字樣。 解析:海運單不是物權憑證,不能轉讓,不能寫成憑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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