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水部、土部與金石部新增藥物品種考釋9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10-12
(二)附錄部分《本草綱目》金石部共附錄27種藥物,其中有8種注明是李時珍新增藥物。關于這些附錄藥物,李時珍曰:“別錄有名未用諸石,及諸家所列而不詳,難以類附者,通附于此云。”可見,其附錄藥物中,有些是有名未用的,有些是品種來源不詳而無法考證的,有些是難以歸類的。現將其中8種李時珍新增藥物考釋如下。
1.火藥李時珍在該藥條下曰:“味辛、酸,有小毒。主瘡癬,殺蟲,辟濕氣溫疫。乃焰消、硫黃、杉木炭所合,以為烽燧銃機諸藥者。”據上可知,火藥是用焰消(即硝石Nitrum)、硫黃與杉木炭配伍制成。因其為兩種礦物藥和一種植物藥的加工品,難以歸入金石部正文之中。
2.馬肝石李時珍在該藥條上僅引郭憲《洞冥記》云:“郅支國進馬肝石百片,青黑如馬肝,以金函盛水銀養之。用拭白發,應手皆黑。云和九轉丹吞一粒,彌年不饑。亦可作硯。”可見,李時珍對該藥了解不詳。以上內容僅是李時珍轉錄自前人文獻傳說。因此,馬肝石一藥并非首出于《本草綱目》。
3.豬牙石李時珍僅在該藥條下曰:“明目去翳。出西番,文理如象牙,棗紅色。”由此可見,李時珍對該藥了解不詳。以上內容可能是李時珍對當時有關豬牙石傳聞的記錄。
4.碧霞石李時珍僅在該藥條下曰:“明目,去翳障。”由此可見,李時珍不了解該藥的形態特征。以上內容可能是李時珍對當時有關碧霞石傳聞的記錄。
5.龍涎石李時珍僅在該藥條下曰:“主大風癘瘡。出齊州。一名龍仙石。”由此可見,李時珍不了解該藥的形態特征。以上內容可能是他對當時有關龍涎石傳聞的記錄。
6.鉛光石李時珍僅在該藥條下曰:“主哽骨。”可見,李時珍不了解該藥的形態特征。以上內容可能是他對當時有關鉛光石傳聞的記錄。
7.太陽石李時珍在該藥條下引金代劉守真《宣明論方》云:“治遠年近日一切目疾方:用太陽石、太陰石、碧霞石、豬牙石,河洛石……井華水九碗,同熬至四碗,點水內不散為度,濾凈收點。”李時珍注曰:“此方所用太陽石、太陰石等,多無考證,姑附于此。”由此可見,李時珍僅將前人有關太陽石的附方列于該藥條下,而對該藥的其它情況則毫無認識。因此,該藥并非《本草綱目》新增藥物。
8.朵梯牙李時珍在該藥條下引周定王《普濟方》云:“眼科去翳,用水飛朵梯牙,火煅大海螺,碗糖霜。為末,日點。”李時珍注曰:“所謂朵梯牙、碗糖霜、安咱蘆、可鐵刺、阿飛勇,皆不知何物也?附錄于此以俟。”由此可見,李時珍僅將前人有關朵梯牙附方列于該藥條下,而對該藥的其他情況則毫無認識。因此,該藥并非李時珍新增藥物。
通過以上初步考釋,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在《本草綱目》金石部正文收載并注明的19種李時珍新增藥物中,寶石、蜜栗子、金剛石、杓上砂、石鱉、雷墨等6種藥物系首出于《本草綱目》的李時珍新增藥物;石炭、石芝、湯瓶內鹼等3種藥物在李時珍之前有關醫藥著述中已有藥用記載,并非首出于《本草綱目》;錫吝脂、粉霜、銀朱、爐甘石、黃礬等5種藥物在前人的醫藥著作中已作為藥物品種記載,并非李時珍新增藥物;諸銅器與諸鐵器二藥,并非純粹是李時珍新增藥物;石面一藥系古代傳說之物,李時珍并未見過該藥;砭石只是一種古代針刺療法的原始工具,并非藥物品種;土黃并非一種藥材,而是由多種藥材配制的一種成藥。在《本草綱目》金石部所附錄并注明的8種李時珍新增藥物中,火藥是兩種礦物藥和一種植物藥的加工品,難以歸入金石部;馬肝石僅是古代文獻傳說之物,并非首出于《本草鋼目》;豬牙石、碧霞石、龍涎石、鉛光石等4種藥物可能是有關傳聞的記錄,李時珍對其來源和形態特征了解不詳或根本不了解;太陽石與朵梯牙二藥條下僅列有前人醫藥著述中的附方,并非李時珍新增藥物。由于在《本草綱目》金石部收載并注明的27種李時珍新增藥物中,錫吝脂、粉霜、銀朱、爐甘石、黃礬、太陽石、朵梯牙等藥物并非李時珍所收集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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