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法律輔導之:任職資格條件(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5-31
本辦法第十四條
9、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具體要求(匯總):
職位及特別規定 工作經驗或業務資格等要求 學歷學位要求
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4年以上經驗,或者法律、會計業務5年以上經驗;
通過資質測試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一般董事和監事具有從事期貨、證券等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經濟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驗;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獨立
董事
1、積極條件:①具有從事期貨、證券等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5年以上經驗,或者具有相關學科教學、研究的高級職稱;②通過資質測試;③有必需的時間和精力。
2、消極條件:(不得擔任)①在期貨公司或者其關聯方任職人員及其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②在下列機構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持有或者控制期貨公司5%以上股權的單位、期貨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與期貨公司存在業務聯系或者利益關系的機構;③為期貨公司及其關聯方提供財務、法律、咨詢服務的人員及其近親屬;④最近1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之一的人員;⑤在其他期貨公司擔任除獨立董事以外職務的人員;⑥其他人員。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一般經理層(非總經理、副總)①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②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總經理、
副總經理①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②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③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4年以上經驗,或者法律、會計業務5年以上經驗;④擔任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相當職位管理工作經歷。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首席
風險
官
①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②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③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并擔任期貨公司交易、結算、風險管理或者合規負責人職務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從事期貨業務1年以上經驗,并具有在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從事風險管理、合規業務3年以上經驗。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財務負
責人①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②具有會計師以上職稱或者注冊會計師資格。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營業部
負責人①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②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4年以上經驗。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法定代
表人①應當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②或1年內(即2008年7月3日之前)取得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否則不得繼續擔任法定代表人
特別規定1第十六條: 具有從事期貨業務10年以上經驗或者曾擔任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8年以上的人員,申請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學歷可以放寬至大學專科。
特別規定2第十七條: 具有期貨等金融或者法律、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從事除期貨以外的其他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的年限可以放寬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