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39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ㄒ唬┚W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9:00-7月2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1、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確認”時間.請在以上時間內帶齊報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確認,逾期后果自負(報名后不辦理退款手續)。地點: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電話:0752—2872708. 2、惠州報名點考生采用現場繳費確認[不收現金,刷卡繳費],考后審核方式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注:有“*”的科目表示須自備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ㄒ唬┓康禺a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ㄈ└骺颇靠荚嚪秶皩忌鷳邆淠芰Φ木唧w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ㄋ模┛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外,應試其余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ㄎ澹┛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ㄒ唬┛紙鲈O置 全省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廣州。 全省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 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ǘ士甲C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粵價〔2002〕419號文: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 房地產經紀人: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如對本通知有疑問,可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http://www.gdkszx.com.cn),或致電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752-2872708)咨詢。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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