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人社發【2011】141號 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2011]29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5、16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二、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免試一科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考科目。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有關規定執行。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2011年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試報名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現場交費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7月3日-7月17日 現場確認、交費時間:7月18日-20日 現場確認地點:濟南房產大廈一樓大廳(經七路88號),聯系電話:82976842、82077018.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濟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jn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照片。 2、下載《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3、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承諾書、身份證、畢業證等有關證件,由單位初審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攜帶報名表、承諾書及有關證件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確認、交費手續。 5、報考人員可于2011年7月20日—22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核對報名信息,發現有誤及時到報名點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按正確信息進行處理,責任自負。 6、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2011年10月10日至16日。 考生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五、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該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生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儲存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三)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六、收費標準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房地產估價師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每科70元。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12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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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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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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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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