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代航空輔導:等級貨物運價復習資料(七)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七、運價的使用順序
1.如果有協議運價,則優先使用協議運價。
2.在相同運價種類、相同航程、相同承運人條件下,公布直達運價應按下列順序使用:
(1)優先使用指定商品運價。如果指定商品運價條件下不完全滿足,則可以使用等級貨物運價和普通貨物運價。
(2)其次使用等級貨物運價。
(3)如果當運輸兩點同無公布直達運價,則應使用非公布直達運價:優先使用比例運價構成全程直達運價。當兩點同無比例運價時,使用分段相加辦法組成全程最低運價。
判斷題(2009年考題)
在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中,當運輸兩點間無協議運價和公布直達運價,按比例運價優先于分段相加運價使用。( )
答案:正確
判斷題(2007年考題)
在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中,當運輸兩點間無公布直達運價而使用非公布直達運價時,優先使用比例運價構成全程直達運價;當兩點件無比例運價時,使用分段相加辦法組成全程最低運價。( )
答案:正確
單選題(2005年考題)
在IATA運價體系中,在相同航程、相同承運人的條件下,公布直達運價應優先使用( )。
A.普通貨物運價 B.指定商品運價 C.等級貨物運價 D.集裝貨物運價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