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船承運業務相關知識輔導(1)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提示:本節內容大綱要求是“掌握”,從歷年考試真題考試來看一般這部分都會涉及2道小題,重點在“無船承運人簽署美線合同”和“艙單24小時申報這兩部分”」
一、無船承運人船期表
1.無船承運人船期表基于船公司的船期表產生
2.無船承運人船期表是船公司船期表的延伸 P83
一般無船承運人的港口結關時間比船舶預計抵達時間提前1到2天,船舶駛離時間和抵達目的港時間完全參照船公司的船期表。
3.無船承運人船期表是對船公司船期表的選擇
「08」簡答題:無船承運人的船期表和船公司的船期表相比有什么特點?
答案:1.無船承運人船期表基于船公司的船期表產生
2.無船承運人船期表是船公司船期表的延伸
3.無船承運人船期表是對船公司船期表的選擇
二、無船承運人的攬貨方式
1、無船承運人作為運輸中介人,處于貨主與船舶經營人之間,一方面需要從貨主那里攬貨,獲得運費收入,另一方面要向船舶經營人托運貨物,支付運費。
2、就價格確定機制而言,主要是運價本和服務合同(或服務協議)。運價本和服務合同不僅僅是確定運價,同時也是建立無船承運人與貨主、船舶經營人之間業務關系的基本形式。
3、無船承運人通過運價本或服務協議獲得的貨物,再通過運價本或服務合同向船舶經營人訂艙。(P86 3-1業務關系基本形式)
與無船承運人有關的服務合同可分為三類:
1)無船承運人作為托運人與遠洋公共承運人(VOCC)即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訂立的服務合同;
2)無船承運人作為承運人與貨主訂立的服務合同;
3)兩個無船承運人之間訂立的服務合同。
4、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是依運價本還是服務合同確立關系由許多因素決定,主要受托運人是否在較長時期內向特定的承運人提供相當數量的貨物這一因素來確定。
當貨主能夠有相當規模數量的貨物,能夠成為承運人的長期客戶時,訂立一定期間的服務合同對雙方都有利,對于托運人來說,可獲得穩定的訂艙和相對優惠的費率;對承運人來說,可以獲得穩定的貨源,保證貨載。
5、相對于運價本,服務合同具有下列特點:
1)使承托雙方建立長期的業務關系;
2)運價等有關運輸條件的主要商業秘密不予公開;
3)有利于促進國際航運市場的競爭;
4)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