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船承運業務相關知識輔導(2)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三、無船承運人簽署美線服務合同
1.簽約時間
如果無船承運人與船舶經營人簽署為期一年的美線服務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都是從簽約當年的5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
2.簽約內容
合同內容一般涵蓋起運港、目的港、合同涉及品名、最低合約箱量、合同期限、運價條款和各種附加條款等。運價條款會更受無船承運人關注,因為他是以賺取差價為目的。
3.提交材料
無船承運人與船公司簽署美線服務合同,按規定首先要證明自己的無船承運人資質,包括:
1)在中國交通部和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都要以無船承運人名義登記注冊
2)無船承運人要提供已交納保證金的證明文件
3)要公布運價本
4)提供授權簽署的合同證明
4.日常維護
為使合約能夠更好地體現市場水平,需要不斷與船公司溝通,對合約運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維護。
5.無船承運人操作美線服務合同操作方法
無船承運人操作美線服務合同時具備兩個身份:
第一、以發貨人名義向船公司訂艙,由船公司簽發海運提單(ocean B/L),提單發貨人和收貨人欄中打印無船承運人自己或其代理人,同時提單上顯示服務合同號碼。
第二、以承運人的名義向真正的貨主簽發自己的提單(house B/L),提單上的發貨人和收貨人欄填寫的是真正的收、發貨人。
「02」House Bill of Lading是指由誰簽發的單證( )。
A.班輪公司
B.無船承運人
C.買方的代理人
D.賣方的代理人
答案:B.
6.運價登記
按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的規定,無船承運人以賺取差價為目的。無船承運人必須具備與合約運價相對應的對外公布的運價本,包括無船承運人定義的運價條款和公布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