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輪貨運代理實務輔導(4)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二、貨代卸貨地訂艙業務
進口采用FOB貿易術語時,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并及時將船名等信息及時告知發貨人。
1、訂艙聯系單內容及填寫注意問題
2、訂艙選擇權的行使
(1)運輸形式的選擇
可以是班輪運輸,也可以是程租,根據貨物的具體情況來選擇,一般來講,貨量較小的貨物,只能使用班輪,運費比較高。貨量較大的就適宜用程租船的形式。
(2)承運人的選擇
應仔細檢查承運人的有關情況,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①運輸服務的定期性 ②運輸速度 ③運輸費用 ④運輸的可靠性 ⑤經營狀況和責任
3、訂艙是一種契約行為:一方報價,另一方表示接受契約即告成立。
4、訂艙的途徑和方法
由托運人(或其代理)制作“貨單”,分寄給有關船公司,由于來往通訊比較繁忙,一般來說往往是由租船經紀人進行,也由租船經紀人代船公司與租船人(貨代)簽租約。
5、裝船
訂艙完成后下一步的工作是裝船,由于買方不可能遍設自己的代表,習慣上也是由發貨人與船方進行交接,但是由發貨人與船方進境貨物的交接工作的時候,有必要委派監裝代理人,以維護買方的正當權益。
三、整箱貨進口貨運代理業務流程圖(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