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人輔導之航空貨運單(2)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三、貨運單的用途
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最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如下:
。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
。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
。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
(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
。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
。6)是保險證明。
簡答題(2004年考題)
簡述航空貨運單的用途。
四、貨運單填開責任
托運人有責任填制航空貨運單。托運人對貨運單所填各項內容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托運人在航空貨運單上的簽字,證明其接受航空貨運單正本背面的運輸條件和契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
判斷題(2004年考題)
對于在航空貨運單上所填貨物的項目和聲明的正確性,承運人應負責任。( )
答案:錯誤
五、貨運單的限制
一個貨運單只能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承運的、運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
貨運單的右上端印有“不可轉讓”(not negotiable)字樣,其意義是指:航空貨運單不是物權憑證,僅作為貨物航空運輸的憑證,所有權屬于出票航空公司。任何IATA成員都不允許印制可以轉讓的航空貨運單,貨運單上的“不可轉讓”字樣不可被刪去或篡改。
單選題(2003年考題)
1.貨運單Not Negotiable的意義( )。
A.航空業務權不可轉讓 B、AWB是不可轉讓的文件
C.AWB上航程不可改變 D、AWB不可以在運輸始發國以外銷售
答案:B
六、貨運單號碼
貨運單號碼是貨運單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每本貨運單都有一個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