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貨代與口岸通關復習資料(4)
來源:發布時間:2011-07-23
(二)、原產地證的種類
*根據原產地規則的不同,原產地證分為優惠原產地證和非優惠原產地證
*根據用途不同,可分為普遍優惠制原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和專用原產地證。
1、普遍優惠制原產地證:適用于向普惠制給惠國出口的受惠商品
2、一般原產地證:適用于向普惠制給惠國出口的非受惠商品以及向非普惠制給惠國出口的商品
3、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是訂有區域性優惠貿易協定國際官方機構簽發的享受成員國關稅減免待遇的憑證 P125
(三)原產地證的有效期
一般的原產地證有效期為自簽發日起的1年;普惠制產地證有的給惠國有特殊規定,比如歐盟和瑞士規定是自簽發之日起10個月內,加拿大規定為進口之日起兩年之內。
(四)使領館認證——進口國對別國出口商品設置的非關稅壁壘手段之一
它是一個國家駐另一個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根據本國出入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本國的人或貨物的有關證明文件所進行的核實,以確認這些文件上的最后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并簽字蓋章的過程。
二、普惠制原產地證書格式A的辦理
普惠制(GSP)是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級產品)普遍的、非歧視的、非互惠的一種關稅優惠制度。
普惠制產地證是受惠國貨物出口到給惠國時享受普惠制關稅待遇的官方憑證。它采用國際統一的證書格式FORM A
(一)、注冊登記制度
1、企業注冊備案登記
2、產品注冊登記
符合以下原產地標準的產品才能進行注冊:
1)完成原產品或含有非原產品成分,但經過國內實質性加工改造,符合相應的原產地標準的產品
2)產品及包裝、說明書等物品沒有出現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原產品標記,也沒有出現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的原產地標記
3、原產地證申報員必須經檢驗檢疫機構培訓、考核認可、注冊、變更、年審等管理
另外,企業和申報人員均采用年審的政策。